基本情況
袁某,四川省南部縣人。8月16日下午,在工作時不慎受傷,經診斷,左側額顳頂硬膜外血腫,左額顳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底骨折,C5、6椎體骨折伴四肢癱,右髕骨骨折。
8月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袁某受傷事故為工傷。10月11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袁某的傷殘等級為一級,護理等級為完全護理依賴。
袁某就醫至10月27日,已欠醫療費96799.36元,醫院已停醫停藥。而用人單位在支付了一部分醫療費之后拒絕再繼續支付醫療費,亦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認定袁某受傷為工傷的決定不服,提起了工傷行政確認復議、訴訟。至此,袁某陷入絕境。
辦案經過
袁某妻子向本律師請求幫助,本律師一邊積極應訴(用人單位提起了工傷行政確認復議、并經理一審、二審,用人單位敗訴,袁某最終被認定為工傷),一邊認真研究法條。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律師向社會勞動保險管理部門提交《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書》,要求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此后,幾經波折、反復,社會勞動保險管理部門于3月,向袁某先行支付了工傷保險待遇約60余萬元。從本律師為袁某提供法律幫助到社會勞動保險管理部門支付袁某工傷保險待遇,前后歷時一年半。
案后感語
本案是一個令人不堪面對的困境,一邊是癱在床上的、四肢不能動彈的、生活陷入絕境的工傷者;一邊是在支付了一部分醫療費之后,不再繼續支付的用人單位;還有一邊是接到了工傷者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卻因沒有先例而無法立即支付的社會勞動保險管理部門。三方糾結在一起,使人感慨。在三方中最弱、最無助的是工傷者袁某,他躺在病床上,如果有錢支付醫療費,就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他還有可能站起來,要知道他才40幾歲啊。而現在,他的下半輩子要在床上度過,這是多么的無奈和可怕!
通過袁某案件,使工傷保險先行支付這一法條不再躺在書面上,而是鮮活的站起來。本案也因特殊性和首創性成為了全國首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賠償案件,被法制日報評選為優秀經典案例。
愿天下所有的工傷者,不再躺在病床上,也都能的鮮活的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