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舞蹈學類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舞蹈學類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舞蹈學類統考)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統考主要通過考查考生的舞蹈基礎、身體條件(軟、開度)、節奏感和協調性、對舞蹈風格的把握能力和表現能力、創編和表演能力,選拔出具有從事舞蹈表演專業學習的基本身體條件和具有舞蹈專業學習潛能的藝術類合格新生。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分 值 |
作品辨析 | 筆試 | 20分 |
節奏模仿 | 筆試,規定在4小節以內 | 20分 |
基礎測試 | 面試,考察考生形體條件和舞蹈基本功 | 120分 |
舞蹈表演 | 面試,考生自選曲目進行表演 | 120分 |
特長展示 | 面試,從聲樂演唱、器樂演奏、朗誦三項中任選一項 | 20分 |
※特長展示科目實行拉簾考試(考試時,考生與考官之間用簾幕隔開)。
三、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作品辨析(20分)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高中音樂與舞蹈教材中涉及的舞蹈概念、舞蹈種類和舞蹈作品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考查考生在舞蹈感性能力方面的基本素養。
2.考試內容
(1)舞蹈知識
舞蹈的起源、音樂與舞蹈的關系、舞蹈的種類和舞蹈的創編。
(2)舞蹈作品
考試曲目詳見附件《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舞蹈類統考“作品辨析”考試曲目》;參考教材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與舞蹈》,于潤洋、吳斌主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3.考試形式
閉卷,選擇題。
4.考試要求
了解和掌握高中音樂與舞蹈教材中涉及的舞蹈概念、舞蹈種類和舞蹈作品等相關知識,具備一定的舞蹈感性能力。
5.樣題
(1)根據圖片中展示的民族服飾,判斷該舞蹈所屬的民族是()
A.朝鮮族B.蒙古族C.藏族D.維吾爾族
(2)芭蕾的四大審美原則是
A.開、繃、直、立B.開、繃、豎、立
C.緊、繃、直、立D.緊、繃、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