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專業)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戲曲與影視學類(表演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統考主要通過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基本的演員素質(感受力、想象力、表現力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條件(身高、五官、體型),及一定的形體和聲音表現能力,選拔出具有影視戲劇表演基本條件和學習潛能的藝術類合格新生。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分值 |
目測 | 面試,考察考生形象以及身體條件 | 20分 |
演唱 | 面試,清唱自備歌曲一首(風格不限) | 55分 |
臺詞 | 面試,自備詩、寓言、小說片段或散文一篇 | 85分 |
形體 | 面試,自選舞蹈、戲曲身段均可 | 55分 |
表演 | 面試,根據命題編演即興小品 | 85分 |
三、考試科目的內容、形式及要求
(一)目測(20分)
通過目測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氣質等,判斷考生是否符合專業學習基本要求。
(二)演唱(55分)
1.考試目的
通過對考生的音色和音準的了解,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演員的聲音條件及考生的樂感和節奏感。
2.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清唱一首自備曲目,流行、民族、美聲均可。
(三)臺詞(85分)
1.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的朗誦,考查考生的聲音條件和語言的規范程度,對作品思想內容的理解能力,對作品意境、情感和所塑造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表現能力。
2.考試內容和要求
脫稿朗誦自備詩、寓言、小說片段或散文一篇,時間限定在2分鐘以內。
(四)形體(55分)
1.考試目的
考察考生的肢體表現能力、模仿能力、形體的可塑性和靈活協調性。
2.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備的形體段落,各種舞蹈、戲劇身段均可。
(五)表演(85分)
1.考試目的
表演考試是對考生內外在素質的綜合考察。除了對考生外部形象、氣質進行考查外,更主要的是對考生內在素質的考察,主要看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現力、激情和應變能力。
2.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隨機抽取試題,根據試題編演即興小品。(注:集體小品控制在5分鐘內;雙人或單人小品時間控制在3分鐘內)。
(1)集體小品:考察考生能否建立真實的人物關系,在相互行動中遇到了什么樣的困難、是怎樣解決的。要求要有簡單的規定情境,并能很快地適應不斷變化的規定情境,并不斷變化感覺。考生在表演中按照生活邏輯展開藝術想象完成考試題目。
(2)雙(多)人小品:考察考生能否建立適當的環境和人物關系,明確各自的角色和任務,能進行良好的互動并能很快地適應不斷變化的情境。按照生活邏輯展開合理的藝術想象,準確、生動的演繹表演主題。
(3)單人小品:考察考生對環境與人物的創造能力、想象力和信念感,以及對生活的領悟能力。要求考生針對試題的要求,明確自己所扮演的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為什么要做,同時找到準確的任務與目的,組織合理的行動。表演要真實,感覺要準確、細膩、生動、富于形象感、生活感和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