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將采用3+3模式,外語和選考均可考兩次:
①不分文理
②除語數外再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7門中選3門
③外語和選考有兩次考試機會,成績兩年有效
④語數外每門150分,選考科目分等級打分,每門100分,總分750分
⑤取消一二本等批次區(qū)別,錄取將不分批次,按專業(yè)平行投檔。
⑥2014級高一開始實施。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及專業(yè)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于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于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分專業(yè)類或專業(yè)確定選考科目范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yè)(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志愿由“專業(yè)+學校”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yè)平行投檔。填報志愿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yōu)榛疽罁新殞W生以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yōu)榛疽罁?/p>
高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guī)則,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yè)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三)單獨考試招生。
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包括中專學校、技工學校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和職業(yè)技能相結合,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探索把試點范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yè)。
1.科目與分值。
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yè)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