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誠信招生,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黑龍江東方學院,校址設在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工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九路1號。
第三條 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定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確定的特色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試點單位。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根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和學校的發展規劃,學校定位為現代化、開放式、多科性、教學型、培養應用性專門人才的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堅持公益性辦學方向,實行專家辦學、教授治教,把人才培養質量及畢業生在人才市場的競爭能力作為學校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
第六條 學業期滿,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黑龍江東方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同時頒發黑龍江東方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總體決策的部署、招生計劃的確定及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開展學校普通本科專業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負責學校的招生監察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451)86646170。
第三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 學校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合理設置與調整專業,根據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等教育發展計劃,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當年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對于報考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對于同等分數、相同志愿的考生,參考其報考專業所側重的單科成績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各項照顧性加分政策。加分進檔考生在專業分配上以高考文化課總分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部分專業按專業方向培養,具體為:
英語專業按英法雙語方向培養;
俄語專業分別按俄英雙語、商務俄語方向培養;
日語專業分別按日英雙語、商務日語方向培養;
朝鮮語專業按商務韓語方向培養;
市場營銷專業分別按市場營銷、商務策劃方向培養;
財務管理專業分別按財務管理、會計方向培養;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分別按模具設計及制造技術、數控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方向培養;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分別按機器人應用工程和機械電子工程方向培養;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分別按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梯工程方向培養;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分別按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方向培養;
建筑學專業分別按建筑設計、建筑裝飾設計、城鄉規劃方向培養;
土木工程專業分別按建筑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方向培養;
應用化學專業按化學工程與工藝方向培養。
第十六條 學校各專業的錄取原則上以高考總分為準,對相關科目的成績一般不作具體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采用英語授課,英語專業要求考生英語成績110分以上。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對考生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
第十八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專業課成績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統一考試成績為依據,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各專業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 學校在江蘇省兩門選測科目(理工類選測科目:物理、化學;文史類選測科目:歷史、政治)的等級要求是C和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科目等級要求是測試合格。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分配專業,同分情況下,按選測科目等級排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于錄取結束后一周內寄出。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公寓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另設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學習進步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信息網址為:http://www.dfxyzj.com,招生錄取期間咨詢電話為:(0451)87505389、87505390、58928462、58928495。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