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
2.辦學地點:沈陽市渾南區白塔街380-2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習年限:醫學類專業學制為5年,學習期限為5-7年;護理學及藥學類專業學制為4年,學習期限為4-6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為34.14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5.5萬平方米,專任教師為15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為39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3385.85萬元人民幣,圖書為26.33萬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1.本科各專業招生不受語種限制,但入學后只開設公共英語課。
2.本科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要求。
3.本科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
4.本科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
5.本科跨省招生普通類預留計劃不超過1%,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
三、專業設置說明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081302 | 制藥工程 | 4年 | 工學 | 工學 |
100501 | 中醫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601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801 | 中藥學 | 4年 | 醫學 | 理學 |
101101 | 護理學 | 4年 | 醫學 | 理學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1.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本科畢業證,并加蓋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印章。
2.畢業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將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相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即“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
各專業收費標準為14000元/生/學年, 2015年最終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期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獎貸學金:
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遼寧省政府獎學金、我校設有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規定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服務。
六、招生錄取規則說明:
1.調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辦法
我校2015年根據招生省(市、區)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承認省招考委員會關于加降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英語成績相同時,文科生按語文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理科生按數學成績依次錄取。
6.聯系電話: 024─31679902 、31679909 、31679910 、31679912
18940289280、18940289299
傳 真: 024-31679909、31679912
網 址: http://www.lncmxl.edu.cn
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