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定依據:為深入貫徹依法辦學、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利益,確保2015年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擬定本章程。
2.學院名稱: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3.學院代碼:13968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學習年制:三年
6.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7.辦學性質:民辦
8.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9.辦學地址:重慶市合川區大學園區思源路60號
10.辦學基本情況: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2005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審定備案,“重慶社會大學”轉制為“重慶民生職業技術學院”,更名為“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學院位于重慶市高等教育資源富集的合川區大學園區,具有濃郁的文化氛圍。校園規劃用地500畝,目前占地面積168畝,建成校舍面積6萬余平方米,圖書館藏書17.3萬冊。科研儀器設施設備總值為1242萬元。設有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工商管理、文化教育等4個系,開辦31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學院建有建筑設計與工程管理、汽車技術、模擬數字電路、自主語言學習、客房服務、模擬導游、學前教育等45個實驗實訓室。與60多家企業建立了校企合作關系。校園環境優雅,學生宿舍環境舒適,設施完備,有高達8M帶寬的網絡接入。學院獲得重慶市“平安校園”稱號。
學院注重內涵建設,不斷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教育教學管理規范有序。注重師資隊伍建設,擁有一支從市內高校聘請的教授、副教授、資深講師為骨干的教師隊伍,并從部分科研院所和行業企業聘請了一批實踐經驗豐富的高級專家為兼職教師。現有專任教師85人,其中,副高職稱以上的教師30余人。
學院不斷發揚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將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論”和“創造教育的方法”貫穿于教育教學活動中。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的辦學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目前在校生人數為1500多人,已為社會輸送了合格畢業生近25000名。
學院高度重視校企合作,大力推行產教融合、工學結合和“雙證書”教學模式,強化技能培養。學院與重慶開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奇易門動畫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建立了校企合作辦學關系,與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重慶人文科技學院、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等高等院校建立了校校友好合作關系,進一步充實了學院的師資隊伍和教育教學資源。與長安汽車公司、格蘭仕集團、中國青年旅行社、君豪酒店、萬豪酒店和融匯溫泉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知名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建立了50多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學院把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對學生進行全程職業生涯指導。通過校企合作、訂單培養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推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相應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畢業生綜合素質高、適應能力強,深受用人單位青睞,就業率在95%以上。
11.招生計劃: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學院2015年將會面向重慶、四川、貴州、甘肅、山西、新疆6個省(直轄市)計劃招收高職(專科)學生。今年招生專業有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監理、建筑設計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園林工程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電子工藝與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應用英語、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圖形圖像制作和視覺傳達藝術設計等16個專業,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及具體說明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12.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學院成立了以院長、分管院領導、招生處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共同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招生處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工作部門,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13.報考條件:
(1)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文、理科考生。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需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3)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一般為英語。
(4)報考學院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14.錄取原則: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招辦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各省(直轄市)招辦相關政策執行。
(2)學院嚴格按照各省(直轄市)招辦規定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批次錄取。
(3)學院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在同一志愿情況下,再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先后和同專業分數優先相結合的原則錄取。如考生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在所填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我院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選擇相近的專業錄取,否則,退檔。錄取時原則上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4)凡報考學院的考生,符合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規定的加分(降分)條件、經省(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的考生,學院按相關規定執行。
(5)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直轄市)招辦,考生亦可在學院網站中查詢。
15.入學復查: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6.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學費:文理科各專業7500-9800元/年.人(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住宿費:學生公寓1000元/年.人。
學院退費管理辦法: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詳細學生退(轉)學退費計算規則,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
17.獎貸學金和貧困資助管理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體系,對于統招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一等助學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等,并在校內設有勤工儉學崗位;學院另專門設有學院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獎勵品學兼優、表現優異的學生。同時,凡被學院錄取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
18.學歷證書:學院統招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19.聲明:為防止考生及家長上當受騙,有關招生相關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詳見第21條),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為了維護考生利益,錄取期間請保持電話暢通,方便學院及時和考生溝通。
20.監督機制: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21.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www.cqyyzy.com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聯系人員:徐老師秦老師潘老師
辦公電話:023-42860482/42860503/42467740 023-42462856(兼傳真)
咨詢QQ:1348172948 2259569860 1473155193 1513565045
郵政編碼:401520
22.招生章程的解釋:本招生章程適用于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17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由重慶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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