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陽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順利開展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重慶師范大學創辦于1954年,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6年創立的官立川東師范學堂,是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和第三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由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院校代碼10637。
第二條 重慶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文理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高等學府,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重慶,校園占地2845畝,全日制本?粕28388人,校舍面積133.7萬平方米,紙質圖書268萬冊,科研設備總值1.89億元,包括大學城校區、沙坪壩校區和北碚校區:大學城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虎溪鎮大學城中路37號;沙坪壩校區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天陳路12號;北碚校區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團山堡1號。各專業就讀地點以各省市招辦公布招生計劃中的說明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校友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類別
第四條 2015年本科招生類別:統招文理科專業、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高水平運動員、聾啞單招等。
第五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歷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學科專業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ㄗ灾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比率、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分配和調整。
第六條 2015年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報考及錄取要求
第七條 報考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為英語;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 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根據專業的特點和培養目標,部分專業有其他要求:
1.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舞蹈表演、體育教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樂學(教師教育)、舞蹈學、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3.音樂學(教師教育)、音樂學(民族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要求發聲器官及呼吸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
4.藝術教育(空乘與禮儀)專業的身體要求須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1號)的規定,此標準體檢項目與高考體檢重合的部分以高考體檢為準,對高考體檢未涉及的項目,考生可自行檢測。
5.師范類專業要求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身材無嚴重殘疾。
第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體檢、成績和檔案等項目進行復查,對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條 按照我校專業培養計劃,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考生的實際情況,在錄取中對考生的相關單科成績有適當要求;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口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
第十一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按如下規定實施:
1.我校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2.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我校優先錄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
4.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錄取;
(2)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專業計劃錄取不滿額時,在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中擇優錄;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如所填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5.藝術教育(空乘與禮儀)專業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重慶市在空乘類統測合格考生中選拔。
6.藝術類各專業的錄取,如果學校組織了?,其專業成績以?汲煽優橐罁;在沒有組織藝術類?嫉氖。ㄗ灾螀^、直轄市),專業成績認可當地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成績。
(1)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設計學類、美術學、產品設計(珠寶首飾設計)、繪畫、戲劇影視文學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
(4)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專業在專業成績合格基礎上,按高考文化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5)音樂學(教師教育)、音樂學(小學教育)、舞蹈學專業按綜合分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專業課成績/專業總分70。
(6)音樂表演、音樂表演(流行音樂)、舞蹈表演按專業成績錄取。
(7)音樂表演專業招收聲樂、鋼琴、二胡、古箏、小提琴、手風琴、單簧管、薩克斯、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圓號、大號、西洋打擊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表演(流行音樂)專業招收流行聲樂演唱、流行鍵盤、電吉他、電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樂為主項的考生。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前5名不受樂種限制。
(8)舞蹈學專業不招體育舞蹈、流行舞蹈。
7.體育教育專業考生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的投檔方式擇優錄;重慶地區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計劃人數的前25%且英語不低于80分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優先錄取。
8.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分別按學科或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統一按大類學習基礎課程,兩年內根據學生志愿與學校辦學實際實行專業分流,具體大類及分流專業入學后根據教學安排統一公布。其中,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等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等專業。
9.我校具有招收“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計算機、金融、統計學大類實驗班(簡稱:121項目)資格,2015年起金融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統計學三個專業(類)招生,實行分段培養。第一學年在我校學習,課程由我校教師和美方合作大學教師共同授課。第二、三學年學生自愿申請赴美進入121項目美方合作大學的相應大類專業學習(英語必須達到對方相關要求,未申請赴美學習的可繼續在我校相關專業學習),第四學年返回我校學習。學業結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大學的畢業條件,授予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和美方合作院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申請我校和美方院校學士學位證書。能夠承擔辦理出國手續和在美國大學學習至少兩年所需的費用。該項目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調劑。
10.根據重慶市統一安排,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就業面向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大足區、潼南縣、銅梁區、璧山區、墊江縣、忠縣、梁平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城口縣,最終區縣分布及人數以重慶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11.江蘇省因實施新高考方案,錄取原則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達到選測2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2)藝術類:成績在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
1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錄取規則。
第五章 獎、助、貸學金和勤工助學
第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綜合表現突出,可參評校級綜合獎學金,其中一等獎獎勵金額2000元/生?學年,二等獎獎勵金額1000元/生?學年,三等獎獎勵金額100元/生?學年,并發放榮譽證書。另外符合條件的學生還可參評校級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學業表現、文體競賽、學術科研、創新創業等方面的突出表現)以及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第十三條 對于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以多種形式給予資助。包括:國家助學金、香港應善良助學金、中華慈善總會德源希望基金、中和珍貝貧困大學生愛心助學金、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中鑫珠寶助學金等。學校設大學生勤工助學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學校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交經辦銀行審批。
第六章 收費及其它
第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年初按學年學費預收,學年末按實際修讀學分結算。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標準學制4年,修業年限3-6年,本科學生在最長修業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與教學環節,考核合格,修滿所在專業規定的畢業學分,德、智、體、美綜合素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署名重慶師范大學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重慶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授位要求的學生,授予本科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121中美聯合培養雙學位國際班學生,第一至第四學年按照重慶市物價部門批準標準向我校繳納學費,赴美國學習期間除按照重慶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我校繳納學費外,還應按照美國相關大學的標準向美方大學繳納學費,還需承擔辦理出國手續和在美國大學學習至少兩年所需的費用。
第十七條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高水平運動員、特殊教育(信息與資源)、運動訓練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以教育部陽光平臺最終公示為準,本章程內容由重慶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和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
招生咨詢電話:023-65911111 學校網址:www.cqnu.edu.cn
電子郵箱:cszb@cqnu.edu.cn
通訊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虎溪鎮大學城中路37號
郵政編碼:401331
相關鏈接:
2015高考實用信息 | 2015高考試題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題目 | 2015高考作文點評 | 2015高考分數線預測 | 2015高考成績查詢 | 2015高考志愿填報 | 2015高考分數線 | 2015高考錄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