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川北醫學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學校代碼:10634(國標碼)
3.學校校址:四川省南充市
4.學校網址:www.nsmc.edu.cn
5.聯系電話:0817-2242705
6.學校性質:公辦
7.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8.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及專科教育
9.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川北醫學院
10.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國家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我校招生與就業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或副書記以及相關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并對招生工作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六條 我校招生就業處下設的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或副書記、紀委書記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管理招生錄取工作;同時成立由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并對錄取過程中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實施監督,以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2015年面向全國招生,各省(區、市)招生計劃以當地招辦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平行志愿在105%以內)。
第十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制。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分別為3、2、1、0 分。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及優先錄取政策。
第十三條 除英語專業外,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鑒于醫學類各專業的學習、就業的特殊性,本著從考生實際利益出發、對考生負責的態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提出如下要求:
1.醫學類各專業建議考生任意一眼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2.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習慣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
3.法醫學專業的招生錄取原則上參照公安院校相關招生標準執行。
4.護理學專業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4200px,女生身高不低于3900px。
5.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特殊性,建議殘疾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各專業。
第十五條 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藝、體尖考生,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七條 對我校招生政策、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等詳細情況,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
1.學校招生信息網:zs.gotonsmc.cn
2.招生熱線:0817-2242705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八條 經四川省發改委、物價局、教育廳核準,我校學費按學分收取,執行標準為:醫學類各專業5000元/人·年、理工類各專業4100元/人·年、文學、管理類3700元/人·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人·年。
第十九條 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2016級新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直接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將其從錄取數據庫中予以注銷。
第七章 獎、貸、助學金設置
第二十條 我校設有多項獎、助學金。按國家規定,貧困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的有關規定與本章程條款相悖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