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英文名稱: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學院國標代碼:13679。
第三條 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聯合社會力量以新機制、新模式創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是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幸福南路109號,郵編710043。
第五條 學院招生類別為:普通理工類、普通文史類、藝術類。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學院各專業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學院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二條 學院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120%以內。錄取時,學院可以根據報考的生源質量情況對各考區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學院予以認可,并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 普通文史、理工類考生在專業錄取時,學院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在第一、二、三、四專業志愿之間設置分數級差,級差分值為“3-2-1”,其余專業志愿平行。
第十五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須有美術基礎,入學后素描加試不合格者須調整到同科類的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1.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繪畫專業錄取原則:
A.生源所在地為非陜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檔條件,按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省專業課統考成績×40%。
B.生源所在地為陜西省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省統考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
2.舞蹈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A.凡參加學院專業課校考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課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B.凡參加所在省(市、區)專業課統考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省統考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院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八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九條 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依據陜西省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爭先創優”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后,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頒發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有關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院互聯網域名:http://www.xauat-hqc.com,學院微信公眾號:hqxy2004招生信息網:http://zs.xauat-hqc.com/招生咨詢電話:029-82628201,029-82628205(傳真),郵箱:xjdhq@126.com。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2015年招生工作,擇優標準的具體細則按《關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章程的補充細則》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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