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切實將陽光招生落實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陜西理工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陜西理工學院。英文校名為“Shaanxi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學校國標代碼為10720。
第三條 辦學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校區:南校區 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東一環路1號;北校區 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褒河
第五條 學校概況
陜西理工學院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漢中市,漢中北倚秦嶺、南屏巴山,漢水橫貫其間。夏無酷暑,冬無嚴寒,氣候濕潤,宜學宜居,素有“漢家發祥地,中華聚寶盆”和“西北小江南”的美譽。
學校創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50多年辦學歷史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也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是漢中周邊陜甘川鄂渝毗鄰地區唯一一所具有碩士授予權的高校。學校先后經歷了漢中大學、漢中師范學院與北京大學漢中分校、陜西工學院等發展階段。2001年經國務院批準,原漢中師范學院與原陜西工學院合并組建陜西理工學院。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136.13萬平方米,校舍建筑總面積68.49萬平方米。現設有16個二級學院和2個教學實訓中心。設有65個本科專業。擁有中國語言文學、生物學、機械工程3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24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3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現有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全國人文社會科學普及基地、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擁有13個省級研究中心和服務平臺。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1億余元。學校館藏圖書210余萬冊。
學校現有教職工1669名,其中專任教師1280名,專任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2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424人,其中教授132人。現有院士3人(雙聘),國家高端外國專家1人,*特聘教授2人(雙聘),陜西省“*”人才9人、“三五人才工程”入選者2人;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全國優秀教師,曾憲梓教育基金、寶鋼優秀教師獎獲得者,陜西省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教學名師、師德標兵、青年科技新星等40余人。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萬余人。
建校以來,陜西理工學院始終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治校和從嚴治教,不斷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加強教學基本建設,教學質量穩步提高。特別是近年來,學校凝練辦學指導思想,大力實施“教學質量工程”,形成了“扎根秦巴,艱苦創業,服務基層,培養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級應用型人才”的人才培養特色,人才培養質量穩步提高,辦學實力顯著增強。2007年在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現擁有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和6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項目,4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名牌專業,15門省級精品課程,6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8個省級教學團隊,8名省級教學名師,1個國家級和3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校50余年來,學校累計為國家培養了10余萬名專業技術人才,其中絕大多數已經成為所在行業、部門或地區的業務骨干、學術帶頭人和優秀管理人才,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學校高度重視科學研究與學術交流,始終堅持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并重,堅持面向地方經濟建設主戰場,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工作蓬勃發展,建成了學科門類較為完備的學科體系。在學科建設中,學校不斷凝煉學科方向、整合學科隊伍、合理配置資源、促進交叉融合,逐漸形成了以漢水文化研究為特色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群、以秦巴山區自然資源研究與開發利用為特色的理學學科群、以工業應用技術開發研究為特色的工學學科群及其研究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的學科及研究與服務平臺。《陜西理工學院學報》為全國優秀期刊。
學校重視國際文化交流。先后與美國、澳大利亞、法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與交流關系,常年聘請外籍專家及國內外知名學者來校任教、講學,促進了學校的學術交流與對外融合。
當前,學校以籌建陜西理工大學為契機,深入實施學科建設工程、教學質量工程、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校園建設工程、黨建與和諧校園建設工程,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全面建設以教師教育和工程教育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實現學校建設和事業發展的新突破。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實施“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并保持與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溝通。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規程,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負責學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主管招生部門以及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擬定招生章程,做好專業測試工作和上報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具體實施新生錄取、復查等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各項事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4650人。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預留計劃
預留計劃的人數、用途、使用原則、使用方法等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正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不超過我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120%。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專業清”錄取原則。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執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確定辦法依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位次擇優錄取,無專業分數級差。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它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應試英語語種的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應試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第十八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規定分數線且專業課通過生源所在省份統考(聯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錄取原則為: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規定分數線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運動訓練專業在報名材料齊全,資格審查、體檢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綜合評價,分項目劃比例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高等院校收費標準執行。與去年收費標準一致,具體如下。
文史類專業:3500元/年;理工、體育、外語類專業:4500元/年;文理兼招的專業:4500元/年;藝術類專業:舞蹈編導11000元/年,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9000元/年,音樂學、美術學7000元/年。住宿費標準分為800元/年和10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立學生獎貸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專門負責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民主評議認定建檔和動態管理,以確保貧困生的切身利益。學校建有以獎、貸、助、補、減、勤和綠色通道等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其中獎勵措施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張濤院士”獎學金、“王巍院士”獎學金、榮氏國家教育基金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等;資助措施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社會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設立“綠色通道”。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理工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監督與保障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過程實行全程監督。認真做好招生信訪接待工作,及時研究并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關招生政策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實施陽光招生。
第二十六條 陜西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的通訊方式為:
地址: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
電話:0916-2641900 2641884
傳真: 0916-2641884
學校網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nut.edu.cn
招生郵箱:zsb@snut.edu.cn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陜西理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陜西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