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市高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和對口升學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全稱: 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13529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九條 條學歷證書: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后,頒發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第十條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由學院院長、紀檢書記、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和協調處理本院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學院發展需要擬定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制定學院招生政策。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領導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是學院組織和開展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組織實施本院錄取工作; 組織對錄取新生的資格審核。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和有關省(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十公開”和“六不準”,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執行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四條 根據專業計劃錄取人數、考試成績、專業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成績相同,理工類參考數學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文史類參考語文單科成績,進行排序)。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以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退檔。
第十五條 對口升學:按照國家及山西省有關規定錄取。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礦井通風與安全、煤礦開采技術、煤礦開采技術(綜合機械化采煤方向)、礦井建設、固體礦床露天開采技術5個專業只招收男生,其它專業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四章 入學與資格復查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由當地招辦向社會公布,也可通過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www.sxmtxy.com.cn)查詢。
第十九條 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學院規定的日期到學院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及入學體檢復查,復查有問題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費及公寓費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獎助措施:落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炭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對煤炭類艱苦專業學生進行獎勵,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
第七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0351-7979709 0351-7979829
第二十四條 學院網址: www.sxmtxy.com.cn
第二十五條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許坦東街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