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名稱:哈密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國標代碼:14524。
條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學制:高職,三年。
第六條 院校地址:新疆哈密市八一路17號院。
郵政編碼:839001。
第七條 學院概況:哈密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于2月在整合全地區優質職教資源的基礎上,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
校園占地29.48萬平方米(442畝),固定資產近3億元,圖書館各類藏書近13萬冊。學院新建10棟教學實訓樓、3棟學生宿舍樓、2棟實訓車間及民漢餐廳等基礎項目,新增建筑面積11萬平方米、計算機500余臺、多媒體教室14個(560座)。學院現有實訓基地建筑面積為41899 平方米, 109個校內實訓室,近3年投資700余萬元,重點建設了“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應用化工技術”、“護理”、“會計電算化”和“汽車運用技術”六個專業的校內實訓基地;建有新疆廣匯能源有限公司、中電投新疆能源哈密堿業公司、國投羅布泊鉀鹽有限公司等25個校外實訓基地。今后幾年學院還將投入資金新建25個校內實訓室,補充完善35個實訓室,校外實訓基地將擴充到43個。
學院師資隊伍雄厚。在統籌全區職教師資的基礎上,通過引進、聘用高學歷高職稱人才、提前培養師資、利用河南援疆資源等方式打造了一支合格的師資隊伍。現有專兼職教師167人,具有高級職稱70人,中級職稱47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32人,本科學歷145人;具有雙師型教師85人。至2018年,學院教師將達到240人左右,高職在校生將達到3000人。
學院圍繞地區“生態立區、工業強區、科教興區、南園北牧、增收富民” 發展戰略及市場需求,首批設置“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化工技術”、“護理”、“會計電算化”和“汽車運用技術”6個專業,秋季高職首次招生,招生規模為750人。今后擬逐步增加新能源應用技術類、旅游管理類、公共服務類、農業技術類等專業。
學院堅持規模、質量、效益協調發展的方針,樹立外延擴張與內涵發展并重、學歷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并舉的辦學理念,學院將通過多種“訂單式”培養方式加強與行業、企業的合作,實現“學生畢業有工作、企業發展有人才、學院辦學有生源”的多贏目標;同時開展企業員工培訓、技能鑒定、科技開發和服務工作,擴大對外開放和合作交流;計劃引進國內外的優質教育資源,提高辦學能力和辦學水平;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開發專業課程;實施任務驅動、項目導向的教學模式,注重培養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較強實踐能力,面向基層、面向生產、面向服務和管理第一線職業崗位所需的實用型、技術型和技能型高級專門人才。
通過幾年的建設,哈密職業技術學院將逐步打造成一所辦學條件優良、特色鮮明、疆內乃至西北地區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委的監督。
主要職責:
1.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和教育方針,招生政策,執行自治區招生工作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招生工作。
2.負責制定學院招生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報送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并落實工作。
4.負責制定、上報并向社會公布學院年度招生章程。
5.負責組織、協調學院各部門、各系部開展招生宣傳、生源組織工作。
6.負責建立、維護學院招生網絡系統,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7.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8.負責組織新生報到、專業調整及入校資格審查工作。
9.負責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按國家及自治區招生政策具體處理招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章 錄 取
第十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各省、區、市招辦規定執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省、區、市: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 ;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理科考生優先錄取數學、理綜、語文分數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文綜、數學分數高的考生;三校生漢語言及民考漢考生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分數高的考生,民語言考生優先錄取漢語、語文、數學分數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由學院調劑錄取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所有專業均實行文理兼收、漢語授課。
第十三條 語種要求:學院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直升專的錄取按照哈密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直升專招生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新生應按照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入校后,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四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委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招辦、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 學院將調整招生工作委員會構成,聘請教師、學生代表作為學院招生社會監督員,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九條 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902-2313406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院的收費嚴格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學費:生化與藥品類專業3300元/年;醫藥衛生類專業3900元/年;制造類專業3300元/年;交通運輸類專業3300元/年;財經類專業3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人(6人間)。
第六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同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哈密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同時參加相關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及英語、計算機相關等級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生畢業后由學院負責推薦就業,并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就業報到證。學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八章 招生專業
第二十四條 招生專業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專業及計劃數。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可通過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亦可登錄學院網站(www. hmzyedu.cn)查詢錄取情況,或直接同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查詢。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電話: 0902-2314443、0902-2313959 。
傳真: 0902-2310657
聯系人:何老師、熱老師。
招生信息網:http://www.xjshzzy.com/zs
學院網址:http://www.hmzyedu.cn
電子郵箱: lyj20070401@163.com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每年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修改、審定并報自治區招辦和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院授權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