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何氏醫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遼寧何氏醫學院
辦學地點及校址:沈陽市東陵區泗水街66號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學習年限:學制為五年專業,學習年限為八年;
學制為四年專業,學習年限為七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二、計劃特別說明
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我院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
三、專業設置說明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5年 | 理工 | 醫學 |
101101 | 護理學 | 4年 | 文史 | 理學 |
理工 | ||||
101004 | 眼視光學 | 4年 | 理工 | 理學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4年 | 理工 | 理學 |
120401 | 公共事業管理 | 4年 | 文史 | 管理學 |
理工 | ||||
071102 | 應用心理學 | 4年 | 文史 | 理學 |
理工 | ||||
100701 | 藥學 | 4年 | 理工 | 理學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學 |
081302 | 制藥工程 | 4年 | 理工 | 工學 |
050303 | 廣告學 | 4年 | 文史 | 文學 |
理工 |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4年 | 文史 | 藝術學 |
理工 | ||||
130503 | 環境設計 | 4年 | 文史 | 藝術學 |
理工 | ||||
130504 | 產品設計 | 4年 | 文史 | 藝術學 |
理工 | ||||
130310 | 動畫 | 4年 | 文史 | 藝術學 |
理工 | ||||
630201 | 護理 | 3年 | 文史 | |
理工 | ||||
630404 | 眼視光技術 | 3年 | 理工 |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3年 | 理工 | |
650302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3年 | 文史 | |
理工 | ||||
620404 | 醫藥營銷 | 3年 | 文史 | |
理工 | ||||
630504 | 醫學文秘 | 3年 | 文史 | |
650301 | 家政服務 | 3年 | 文史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何氏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何氏醫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何氏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何氏醫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3、家庭困難學生可以采取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和申請國家貸款等助學。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以120%的比例調檔,其中普通類專科(高職)批次在遼寧省的調檔比例為10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
我院錄取新生的工作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我院根據招生省(市、區)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承認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其他省份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
6、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辦法
報考遼寧何氏醫學院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并取得藝術類專業考試相應層次合格證。
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有關規定要求。動畫、產品設計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以文化課成績(包括數學分)的40%和藝術類省統考成績的60%折合成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擇優錄取。不要求英語小分,同等條件下,英語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七、監督措施
1、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中的各項重大問題進行集體討論決定;我院招生工作監督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杜絕一切不正之風。
2、要求全體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認真負責,作風正派,秉公辦事。
3、凡為我院錄取的全部新生,我院將按時向社會公布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4、凡違反錄取原則和紀律的,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5、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三天內,院招生工作監督組和院招生辦公室共同負責接待,處理考生和考生家長來信來訪工作。
接待地點:遼寧何氏醫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八、其它說明
1、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遼寧何氏醫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擁有本章程的解釋權。
3、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執行。
九、聯系方式
網址:www.he-edu.com
聯系電話:024-88053145、024-31351886
傳真:024-88059706
電子信箱:hswy.99@163.com
遼寧何氏醫學院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