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普猩ぷ,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浙江醫學高等?茖W校(國標代碼為13023),由省教育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共建,以省衛生計生委管理為主。
第三條 學校設在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校址為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高等學校。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層次及計劃
第八條2015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12個?茖I,面向全國部分。ㄊ、自治區)招生,具體以教育部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請參閱各。ㄊ、自治區)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志愿手冊。
第九條 頒發證書學校: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十條 頒發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男女不限。
第十四條 錄取具體方式:對于進入我校最低投檔線的考生,專業志愿按“專業級差”的方式錄取,第一、第二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二、第三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三、第四專業級差為2分,第四、第五專業級差為2分,后續志愿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加分投檔,學校按加分后的總分進行專業投檔。
第十七條 關于定向培養招生:經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批準,我校今年承擔臨床醫學和護理的定向培養工作,具體招生計劃以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體檢方面有具體的要求,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規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不能錄取外,“色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等均不能錄取到我校醫學及藥學各專業;“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等不宜就讀我校醫學各專業。否則,在學習和實習、就業中可能會遇到困難。詳情請參照浙江省考試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請報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選報專業的有關體檢要求。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復檢。另外根據就業單位的實際需要,建議報考護理、助產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57CM(含)以上為宜。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臨床醫學(定向生)、護理(定向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費、住宿費由委托定向培養用人地財政承擔,具體根據簽訂的協議執行。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專業每學年學費7500元,口腔醫學、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藥學、助產各專業每學年學費6600元,衛生信息管理、衛生監督、健康管理專業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衛生信息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學年學費為15000元。學費以浙江省物價局最終批復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貼息助學貸款、優秀學生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勤工儉學等多種獎勵和助學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7692654
傳真: 0571-87692648
聯系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 郵政編碼:310053
E-mail地址:zjmczs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zjm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