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通化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育才路950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畢業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通化師范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由通化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技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歷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心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藥物制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雕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專科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生物技術及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藥物制劑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初等教育(語文)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初等教育(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初等教育(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英語、初等教育(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朝鮮語專業考生可以零起點,朝鮮語專業要求是高考非朝鮮語答卷的考生。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報考美術類專業考生須無色盲、色弱,報考音樂類專業須五官端正、無聽力障礙。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對報考我校進入各省錄取線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當第一志愿不足時,可依次錄取其它志愿考生,錄取時按120%比例提檔。實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錄取規則錄取,并按生源確定投檔比例。
2.專業錄取時按照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一、二專業志愿級差3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3.藝術類專業,對取得我校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證(吉林省美術類考生、江蘇省美術類考生、安徽省美術類考生、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和音樂類的考生及西藏自治區音樂類考生承認相應省(區)對應專業的聯考合格成績),并達到各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校考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最低分數線后,優先錄取。
4.文理兼招(文理綜合投檔)專業,如本科最低控制線不同時,錄取時文化課分數按文理科控制線之差進行校正后排序錄取(例:如文科線高于理科線X分,則理科文化課成績均加上X分后進行折算排序錄取)。藝術類按折算后分數,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
5.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文化課和專業課都合格的考生,先按專業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70%,再按文化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30%。男生身高應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60cm(含160cm)以上。根據考生報考情況,錄取時適當控制男女生錄取比例。
6. 學校有權對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 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thn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號
聯系電話:0435-3202077
聯系人:林令霞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