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邯鄲學院
2.學校代碼:10103
3.辦學層次:本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地址:
①邯鄲學院本部:河北省邯鄲市學院北路530號
②邯鄲學院大名分院:河北省大名縣京府大街43號
③邯鄲學院武安分院:河北省武安市中興路1100號
④邯鄲學院曲周分院:河北省曲周縣城城東區勝利路12號
6.專業辦學地址:本科專業全部在邯鄲學院本部辦學。專科專業中學前教育專業在邯鄲學院大名分院、武安分院和曲周分院辦學,初等教育在邯鄲學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辦學,其余專業全部在邯鄲學院本部辦學。
7.學歷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邯鄲學院本科、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邯鄲學院學士學位。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邯鄲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承擔學校本、專科生招生的具體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辦。
第二章 招生類別
第六條 學校充分尊重考生的專業志趣,2015年開始對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于第二學期末,根據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按照自愿的原則和尊重學生發展需要的原則,組織專業分流。具體專業分流的程序和辦法參見《邯鄲學院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政字[2014]56號)(http://jwc.hdc.edu.cn)。考生填報志愿時請參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實行大類招生專業具體情況如下:
1、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國際教育(師范)、秘書學;
2、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師范)、商務英語、日語;
3、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師范)、生物技術;
4、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
5、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6、教育學類:教育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教育康復學(師范);
7、體育學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8、其他單列招生的專業入學后也可以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實施專業分流。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邯鄲學院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院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第九條 專業錄取:對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嚴格按照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在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專業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不設專業志愿級差。
第十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一條 部分專業錄取辦法: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學專業的河北省內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河北省聯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2.參加我校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文化課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需達到本省合格線的前提下,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未組織校考的省份藝術類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所在省聯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所在省聯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4.播音與主持藝術、主持與播音、編導專業的河北省內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河北師范大學專業測試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報考條件:
1.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2.播音與主持藝術、主持與播音專業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3.特殊教育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異常。該專業主要是培養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高考改革地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信息平臺”發布的為準。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hd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310—6260228
學校招生辦網址:http://zsxx.hdc.edu.cn(各省錄取結束后,招生辦公室將及時通過此網站公布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 教育扶貧專項工程招生專業面向河北省貧困家庭高考考生報考,招生計劃列入專科提前批錄取。具體招生專業、申報程序、資格審查辦法等事項,請查看邯鄲學院科碩學院網頁,http://keshuocollege.hdc.edu.cn/。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邯鄲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邯鄲學院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