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杏林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江蘇省)
學校名稱:南通大學杏林學院
辦學校區:江蘇省南通市外環東路999號(省內招生代碼1838)
江蘇省啟東市南海路1號(省內招生代碼1851)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招收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學歷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四、五年
招生人數:2000人(省內招生代碼1838)
1200人(省內招生代碼1851)
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蘇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開展各類別的招生工作。
(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普通類第三批本科錄取批次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測試成績須在C(含)以上,技術科目測試成績為合格。藝術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不超過3門。
(二)錄取辦法
1、普通類招生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為錄取分進行排序,當錄取分相同時,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2、藝術類招生
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文化分為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錄取方式與普通類專業招生相同,對進檔考生將其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為錄取分,錄取分相同時,以專業分優先,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3、預留計劃
我院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按照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說明
1、關于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2、關于身體要求
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將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執行。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對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為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建議表面抗原陽性者慎報醫學類專業,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報護理類專業。考生還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
3、證書類別與頒發辦法
學生經考試、考核合格將按規定頒發南通大學杏林學院畢業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士學位。
4、收費項目和標準
學費和住宿費按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人文社科類學費為14000元/學年/人,理工科類學費為15000元/學年/人,醫學、藝術類學費為16500元/學年/人,公寓住宿費為1000元/學年/人,教材等代辦費按實收取。
5、退費辦法
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6、本招生章程適用于報考我院的江蘇考生。
(四)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13-85015987
咨詢地址:南通市外環東路999號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生工作處
郵政編碼:226007
電子信箱:xlxgb@ntu.edu.cn
網 址:http://xlxy.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