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經濟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海口經濟學院 二、學校代碼:12308
三、辦學校址:桂林洋高校區 郵政編碼:571127
四、辦學層次和辦學形式: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教育
五、辦學性質:民辦
六、學院概況:
1、學院簡介:
海口經濟學院是一所以經濟(公共)管理專業和特色專業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辦本科院校。創辦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院2008年3月升格為本科院校,同時實施本科教育與專科教育。
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簡介:
(1)、海口經濟學院與愛爾蘭格里菲斯學院、美國北阿拉巴馬州大學的合作辦學項目于2009年獲得教育部的批準并面向全國招生(批準號為PDE46US3A20090279N、PDE46IE3A20090280N和PDE46IE3A20090281N),2015年繼續招生專科專業會計、酒店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其合作模式為:學生在我院學習三年,成績合格后獲得我院專科文憑,達到國外入學要求的學生,可選擇在國外合作院校自費學習1-2年,修滿學分,成績合格,獲得國外合作院校的學士學位證書。
(2)、海口經濟學院與加拿大北大西洋學院的合作辦學項目于2015年獲得教育部的批準并面向全國招生(批準號為PDE46CA3A20150834N)2015年招生專科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其合作模式為:學生在我院學習三年并注冊加拿大北大西洋學院學籍,成績合格后獲得我院和加拿大北大西洋學院雙專科文憑,達到國外入學要求的學生,可選擇在國外合作院校自費學習1-2年,修滿學分,成績合格,獲得國外合作院校的學士學位證書。
七、招生計劃
我院2015年面向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及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八、錄取規則
1、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體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專業身高要求:
(1)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舞蹈學(運動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運輸(民航運輸管理)專業: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2)交通運輸(空中乘務)、空中乘務專業:女:163CM以上,男:173CM以上。
(3)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女173-180CM,男183-190CM。
(4)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女160CM,男170CM以上。
5、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及錄取原則:
(1)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原則上以我校單獨舉行的校考成績為準,未進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課省統考成績為準。
(2)我校單獨舉行校考省份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新聞攝影、音樂表演、舞蹈學、服裝表演、空中乘務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單獨舉行校考省份:吉林省、黑龍江省、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陜西省、安徽省、江西省、廣東省。)
(3)未進行校考省份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新聞攝影、美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其他在生源省投放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藝術類專科專業錄取:①由我院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生源省份,其錄取規則參照本科2由各省組織專業統考的生源省份錄取原則,按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高考總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①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為準。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高考總成績達到學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文化課考試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本省公布的藝術類錄取原則執行。
6、錄取具體方式:
(1) 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既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的招辦的投檔和錄取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滿足計劃為止。
(2)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均相同的情況下,錄取與所報專業相應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3) 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 在高考分數(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錄取。①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②相關成績考慮英語、數學、語文成績較好的學生。
(5) 經濟學、國際經濟貿易、英語、會計、財務管理等等專業,英語成績不能滿足專業最低要求者,學院將予以退檔。對少數基礎教育較薄弱的省區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區高考上線考生單科分數的實際分布情況,可適當調整相關科目分數要求。
(6) 錄取期間,學校將與進檔考生逐一確認錄取專業信息及核實通知書郵寄地址。
(7) 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愿,文史、理工類專業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2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招辦規定的為準;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以各省招辦規定的為準。
九、收費標準:
學費:10400——26000元/年,按不同專業和層次收費,隨各省招辦公示的海口經濟學院招生計劃一并公布。
十、錄取與入學:
按國家規定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錄取結果將在當地的招生辦網站及相關媒體公布,同時由學院招辦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要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一周之內將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相關材料寄回我校招生辦。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十天未報到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一、學生入學學籍、畢業證書種類和退學退費管理
學歷教育的學生入學后,予以學籍電子注冊,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并報送公安機關。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學歷證書。
學生入學報到注冊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個人原因申請退學者,經我院審核無誤后,將嚴格按海南省教育廳瓊教計【2008】158號《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執行相關手續。
十二、獎學金、助學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學院對優秀學生實行獎學金制,主要由成杰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學院獎學金構成,其中最高獎金額為10000元/人.年;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制,分別有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和學院“愛心助學金”。同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規定在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十三、戶籍管理:
經我院錄取的學生戶口可自愿遷入海口市。
遷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高校區居委會海濤大道1001號海口經濟學院
十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老師、劉老師 咨詢電話:0898-65733733、65733702
傳 真:0898-65733708學校網址:www.hkc.edu.cn 電子郵件:hjyzsbz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