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與辦學概況
第一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高等職業學院(專科)。
第三條 學校現有高爾夫系、管理系、工程系和五年制大專部,開設有18個專科專業,基本形成了以運動訓練、高爾夫服務與管理、高爾夫運動技術與管理、會計與審計、旅游管理、涉外旅游、酒店管理專業為主要特色,工商企業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園林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高爾夫球場建造與維護、社會體育、客戶服務與管理、休閑服務與管理、機電一體化、應用英語、應用日語等專業重點建設,多專業,多領域協調發展的格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實施,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辦,負責制定本校招生事業計劃、全國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并組織和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錄取人數要求
第六條 2015年學校面向全國各省(市、區)組織全日制統招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工作,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七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可以選修韓語和日語。
第八條 學校除工商企業管理(高爾夫球藝助理)、高爾夫服務與管理(高爾夫球藝助理)兩專業外,其它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最新文件精神執行。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視各省生源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對各考生相關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按規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無特殊要求,統招專科的招生計劃優先滿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盡量滿足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的原則確定其錄取專業。
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體育類考生,考生專業成績以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除在各省(市、區)招生辦的網站上公布外,學校網站也將在錄取結果審核確定后,于24小時內通過網絡公布,學院招生網址:http://218.75.145.17:800 、學院官網:http://www.2823333.com、學院官方微信號:hngolfedu(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掃一掃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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