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及湖南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婁底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校國標代碼:12848 湖南省招生代碼:4370
(三)辦學屬性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
(四)辦學地址:湖南省婁底市月塘街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由院長任組長,主管副院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系(部)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實施方案,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二)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實施方案,編制專業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三)學院成立由院紀委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錄取規則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區教育廳有關規定,秉著公開、公平、公正、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招生工作實行標準剛性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
(二)學院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凡來我院就讀態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權不予錄取。
(三)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可根據考生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
(四)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加分提檔。
(五)煤礦開采技術限招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在錄取結束后登陸各自省、市區教育廳指定錄取結果公布網站或我院網站www.ldzy.com招生就業頁,或撥打我院招生熱線電話: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詢。
四、 招生計劃
(一)學院教務處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和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教育廳審批。
(二)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學院下達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往年計劃數量和錄取到校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計劃,經主管院領導審定后,報教育廳審核備案。
(三)學校招生就業處將分省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四) 學校招生就業處將招生的分專業科類計劃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五、收費標準及其他
(一)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學雜費的收取按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和婁底市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按年預收。具體學費標準將在婁底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和招生簡章及錄取通知書的入學須知上公布。
(二) 為了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勤奮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包括獎、助、減、免、補、勤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三)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有提供不實信息、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婁底市月塘街727號
聯系電話:0738-8360973 傳真:0738-8360978
郵編:417000 網址:www.ldzy.com
Email:ldzyzsjy@163.com
附:婁底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專業收費標準
婁底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