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保障2015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和要求,結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是我院2015年招生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388
第五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第六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諸城市鳳凰路6號 郵編:262234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及隸屬關系:學院的前身是1988年建校的濰坊經濟學校, 2005年8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于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基本辦學條件:學院占地1186畝,建筑面積17.5萬平方米,教職工442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7人,“雙師型”教師136多人;具有碩士學位和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教師180余人、博士2人。
學院教學設施完備,技能培訓機構健全。建有多功能閉路電視雙向控制系統,多媒體電教系統、校園計算機網絡;建有數控機床、普通機床、電氣自動化、服裝、紡織、傳感檢測、建筑、汽車維修、語音、PLC編程、微機、工程檢測等50多個實驗實習室,圖書館藏書50萬冊、電子圖書800GB。
第九條 辦學理念:學院以“依靠社會、引領社會、服務社會”為宗旨和以“搭建框架,掌握工具,精熟一點”的為辦學理念,以培養技能熟練、職業道德良好、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為目標,遵循“厚德尚文,精技強能,超然大氣,創新求異”的校風和“精、嚴、熟”的校訓,不斷提升學院的學科建設、學校建設、辦學質量、科研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努力辦好讓人們滿意的職業教育,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培養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技術人才。
第十條 教育特色:學院不斷豐富教學模式、全力打造多種類型的、全新規模的職教品牌超市,形成“適銷對路”的專業群,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對各類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實施“4+1”人才職業培養工程,“4+1”即“四種基本技能加一個核心專業技能”,把閱讀能力、普通話、英語應用、計算機應用等四大模塊作為學生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根據各專業實際由各系組織論證確定核心專業技能并加強培養,從而形成一個前后銜接、循序漸進,由單一到綜合,貫穿全學程的縱向體系,全方位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符合企業人才需求的新型人才,使畢業生以較高的起點開啟職業生涯。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會計電算化、商務英語、服裝設計、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建筑工程技術、數控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經濟管理、電氣自動化、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具設計與制造、食品營養與檢測、工程監理、涉外旅游、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軟件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畜牧獸醫、報關與國際貨運、電子商務、酒店管理、園林工程技術、市場營銷、服裝制版與工藝、表演藝術共29個專業。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學院將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報考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報考條件:
1、參加全國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高中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
2、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學院招生工作在綜合考評考生德、智、體三方面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對參與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按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
3、同批志愿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學院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4、春季高考考生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5、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語語種。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6、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收費標準、貧困生資助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藝術類:服裝設計4800元/年
住宿費: 8人間600元/年。
收退費規定:根據魯政辦發【2008】65號規定,學生入學后因故退學,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一年按10個月計算。
第十六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1、設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對特困生學費實行全部或部分減免制度。
2、設立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
3、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特困生重點獎勵。
4、設立貧困生助學貸款。
第六章學歷證書的頒發及其他
第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濰坊工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 6062036(院辦)
傳真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6055158(院辦)
學院網址:http://www.wfgsxy.com
電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