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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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實“陽光高考”政策,保證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堅持誠信辦學,提高生源質量,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概況 學院代碼 13012 學院全稱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郵 編 261061 學院地址 山東省濰坊市東風東街7494號 學院性質 公辦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條件 學院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風箏之都——濰坊市,與市政府隔街相鄰,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學院現占地面積691837.3平方米,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館藏圖書58.01萬冊,電子圖書1311GB;學院擁有一支教育觀念新、教學水平高、實踐能力強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503人,中高級職稱以上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的74%以上,副高級以上職稱教師87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100多人,“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的45%以上。建設了現代化的實驗室、實訓室、多媒體教室、以及電子實訓生產線,各類實驗實訓儀器設備達8000多臺套,建立了校外實訓基地90余個,建設了數字化智慧校園,實現了學院教學、管理、服務手段現代化。 第五條 歷史沿革、辦學理念、辦學特色和辦學成就 歷史沿革 學院成立三十多年來,在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實現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層次不斷提升,辦學質量不斷提高,辦學特色更加鮮明。學院現設:計算機系、信息系、電子系、管理系、軟件系、航空系和基礎教學部,在校生近萬人。 2003年11月26日,根據《教育部關于批準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的通知》(教高[2003]7號),學院成為“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首批建設單位,十幾年來,為我國信息化建設培養了大批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2012年省教育廳批準我院為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總參謀部、教育部確定我院為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省教育廳批準學院為山東省“3+2”專本銜接本科招生試點院校;2015年總參謀部、教育部批準我院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為空軍部隊定向培養直招士官260人;計算機通信、會計電算化為公安消防部隊定向培養直招士官100人。 辦學理念 學院始終秉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的辦學理念,緊緊抓住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構建現代職教體系的機遇,緊密結合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戰略,立足信息化建設人才需求,積極培育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優勢明顯、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崗位需求的專業群,2015年招生專業26個。 辦學特色 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著力提升學生的就業、創業、創新能力;學院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實訓基地建設為依托,以科研和技術服務為支撐,積極推進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三對接”,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開展基于工作過程的教學改革,實施項目教學法和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法,著力培養生產、管理、建設、服務一線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先后與十幾家企事業單位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關系,培養了一大批專業對口、特色鮮明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學院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明顯提高了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辦學成就 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首批建設單位,總參謀部、教育部確定的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院校,山東省“3+2”專本銜接本科招生試點院校,山東省高職單獨招生試點院校;是國家首批 “電子信息產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全國信息產業系統先進集體”、“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德育工作優秀高校”、“山東省文明校園”、“省級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省級勞務外派培訓基地”。 學院在各類技能大賽中屢獲佳績,2014第二屆“國信藍點杯”全國軟件設計與開發大賽一二等獎;全國CaTICs網絡賽團體一等獎;第三屆全國大學生計算機應用能力大賽一等獎;2013年獲得“山東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山東省大學生科技外語大賽”一等獎;連續二屆“山東省物聯網大賽”一等獎;“TI杯”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一等獎;獲山東省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藍橋杯”軟件設計大賽一等獎;山東大學生創業競賽優秀獎;第七屆ITAT個人賽中獲全國一等獎;豐碩的教學成果和一塊塊獎牌讓我們的學生美名遠揚。 學院積極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行動計劃,著重培養學生的就業、創業、創新能力,在團中央、教育部主辦的“挑戰杯—彩虹人生”全國職業學校創新、創校、創業大賽中,我院榮獲二等獎(《中國青年報》8月4日第8版報道)。畢業生以“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適應崗位快”而深受用人單位的廣泛好評。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六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條 招生專業有26個專業,詳見學院網站。 第四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學院招生工作在綜合考評考生德、智、體三方面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招生對象:夏季高考: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春季高考:招收應、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等)畢業生。 2、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以單獨招生形式招收擁有參加2015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資格的考生。經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招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單獨招生的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公布。 3、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4、對參與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5、同批志愿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學院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招收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7、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專業:應用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通信、會計電算化等4各專業只錄取夏季高考考生,除會計電算化專業在山東省招收5名女生外,其余專業全部招收男生。非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學費標準、獎助學金、貧困生資助及其他 第九條 學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大中專學生收費標準有關規定,普通文理高職、對口高職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年;藝術類高職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年。 住宿費標準按《山東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十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在校生可自愿參加屬地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為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建立有完善的資助機制。對于貧困學生設有以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組成的相互補充、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十二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6—2931995 傳真:0536—2931995 網 址:http://www.sdcit.cn Email:sdxyzs@yeah.net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和教育部網站:http://www.sdpec.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