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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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經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本章程。 1、學校全稱、校址: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 江蘇省泰州市東風南路518號(郵編225300) 2、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3、辦學類型: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4、招生省份及計劃:面向全國15個。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公布為準。 5、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6、錄取規則: (1)英語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2)對男女生比例、單科成績不作限制。 (3)報考我院相關專業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試科目均按各省級招辦的選科規定執行。江蘇考生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我院招生網公布的江蘇省錄取規則。 (4)安徽、山東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考生,安徽的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考生,山東的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攝影、美術學(書法篆刻)專業考生,以及江蘇的音樂表演(電腦音樂制作與錄音、鋼琴調律與樂器修造)、舞蹈編導、美術學(書法篆刻)、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專業合格;江蘇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專業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單獨招生考試并取得南京師范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專業合格證。除此之外的藝術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報考時注意我院有無投放相關專業招生計劃)。 (5)對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美術學(書法篆刻)及美術類專業的文化分達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進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直接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省份分專業擇優錄。蝗缇C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6)對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體育舞蹈)、體育教育及音樂類專業的文化分達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如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7)對報考我院普通類各專業的外省考生,在錄取時將按照“志愿優先、兼顧專業級差”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對符合專業選測、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的江蘇普通類進檔考生將按照先分數(即投檔分)后等級的順序,再采用“志愿優先、兼顧級差”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與所錄專業,其中投檔考生排序時若投檔分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若選測科目等級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對考生排序,詳見我院招生網公布的2015年江蘇省錄取規則。 (8)錄取中的照顧政策,遵照各省級招辦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9)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7、學費標準:藝術類各專業16500元/學年;文科類、體育類各專業14000元/學年;理科類各專業15000元/學年(如有調整,按當年江蘇省教育廳、物價局相關文件執行)。 8、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證書種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9、聯系電話、網址:招生辦(0523)86152006、86152007 招生網址http://zs.nnu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