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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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二、就讀校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說明。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本科計劃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除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外,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除日語、應用韓語專業外,其他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1.調檔比例按各省市招辦規定執行。 2.進檔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數按分數優先原則予以專業錄取,各專業間無級差分。若個別省級招辦有特殊規定,則按其規定執行。 3.同分情況下,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 1.報考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2015年相關省級招辦的報考規定。 2.對進檔的考生,按文化投檔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的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合成總分(滿分100分)=(文化投檔成績/文化成績滿分×5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100。若招生所在的省級招辦對合成總分有統一折算辦法,則按其折算總分高低排序錄取。 3.合成總分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排序。 4.若我校在招生所在省市安排藝術文理計劃,學校在錄取時不分文理,按合成總分統一排序錄取。 5.專業錄取時按分數(合成總分)優先原則,各專業間無級差分。 6.上海考生若專業統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將直接進入錄取環節,并按其合成總分參與專業錄取。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普通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4.中外合作辦學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5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021-50217411,50214975十四、投訴監督電話:021-50217812 十五、網址: 學校網址:http://www.sspu.edu.cn;招生網址:http://zsb.sspu.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建有其它各類幫困助學方式。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1.學校部分專業進校后實行專業群培養,入學一年后可在專業群內選擇具體專業。 2.其它情況詳見學校招生網站及招生宣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