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尽〔浚荷虾J兴山瓍^龍騰路333號 | ||
仙霞路校區: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350號 | |||
逸仙路校區:上海市虹口區逸仙路88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趺褶k高等學!酹毩W院 □高等專科學!醺叩嚷殬I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有關說明。 | ||
六、預留計劃及使用原則 | 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根據行業錄用標準:飛行技術、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航空機電設備維修等三個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各專業男女不限。 | ||
九、身體健康狀況 要求 | 飛行技術、空中乘務專業須按中國民用航空相關規定提前面試、體檢,合格者方能報考。 其余各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1、調檔比例: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實際生源情況和當地高招辦規定執行。 2.普通本、?疲簩Ψ衔倚M稒n比例和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錄取時根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核,擇優錄取。即按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投檔,如第一專業不能錄取,依次考慮第二、第三專業,以此類推。如填報專業未能錄取,而本人又愿意調劑,則在其他專業錄取人數未滿額情況下考慮調劑錄取。不填愿意調劑或明確不愿調劑者,均予以退檔。 3.藝術類專業: 文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150分),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不設外語單科最低分限制。 專業要求: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報考攝影或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的考生須校考專業成績合格。 錄取原則: 根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專業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核,文科、理科分別排序,擇優錄取。各專業特別要求如下: (1)美術類專業錄取 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合成總分,分別劃定文、理科最低錄取資格線,資格線上考生方能取得錄取資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設最低錄取資格線。 美術類專業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pide;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2)攝影專業錄取 攝影專業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pide;校專業考滿分)×校專業考試成績 (3)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忌,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全市前80名者,或?紝I成績達到前5名者,在滿足“文化要求”的前提下,可直接錄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投檔時對合成分有統一折算辦法,則按其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4.飛行技術專業:考生須取得準予報考資格,由中國民用航空局確定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根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須提前參加我?罩谐藙諏I測試,合格者方可報考。錄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6、所有專業在同分情況下,理科按數學、外語、語文,文科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7.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政策執行。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2.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3. 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4、中瑞合作辦學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22500元[滬教委財(2015)39號] 5. 中法合作辦學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價費(2004)007號] 6. 中韓合作辦學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滬教委財(2003)34號] 7. 中美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價費(2004)30號、滬教委財(2003)36號] 8.飛行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教委財(2007)14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021-62750183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67791256 | ||
十五、網址 | 學校主頁:www.sues.edu.cn 招生網首頁:zsb.sues.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一定比例獎學金,獎勵學習優秀的學生。為幫助部分經濟上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向困難學生特設“自強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 就讀地點: 2015年秋季入學的本科新生(除中法合作辦學的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在仙霞路校區上課外)和航空類、軌道交通類的高職(專科)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區就讀。 其他高職(?疲⿲I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區就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