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 上海戲劇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靜安區華山路630 號 | ||
蓮花路 校區:上海 市閔行 區蓮花 路211 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詳見各省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說明。 | ||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情況 | 無 | ||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無,入學后的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限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十、錄取規則 | 公共事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錄取規則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投檔比例為1:1,同分處理原則為:如果總成績同分,文科以語文、外語、數學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理科以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錄取。 | ||
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財(2000)27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教財(2003)93號)、 (滬教財(2012)118號) | ||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戲劇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戲劇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三、聯系電話 | 02162488077 | ||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 02162495375 | ||
十五、網址 | zs.sta.edu.cn | ||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七、其他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