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 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 教育差距”。《*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也再次強調要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為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政策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 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覆蓋面,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繼續實施自主招生“自強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符合報名條件的區域以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為準)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能、 學習成績優異、自強不息、德才兼備的理科高中畢業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戶籍,考生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 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且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計劃 我校錄取的自主招生“自強計劃”人數不少于2015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網上報名及材料審查 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報名采用“本人申請、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5月5日。報名者須在此 期間內登錄陽光高考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于5月6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將以下紙質材料以EMS快遞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強計劃”字樣)。具體步驟如下: 1. 網上報名:登陸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志愿填報學校選擇“西安交通大學”,招生類型選擇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考類型選擇“農村專項”,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獲獎證書等相關支撐材料的電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我校僅接受最多報考兩所高校(含我校在內)的考生報名。 2. 提交紙質材料清單: (1)《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注:該表須為網上報名成功后生成的帶條形碼的申請表,考生所在中學負責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并加蓋學校公章); (2)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登記表(網上填寫完后打印); (3)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 3. 材料審查: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材料審查辦法(試行)》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并與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審核的符合報名條件學生名單進行匹配,確定2015年我校考后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考核名單(原則上不超過2015年本科招生計劃的5%),于6月3日前 向社會公示。
四、測試與招生錄取 1.測試方式: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統一在我校參加測試,具體測試安排如下。 (1)測試時間:2015年6月13日~14日; (2)測試地點: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3)測試方式及內容: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主要考查學生的數理思維,面試采用“小組比較型”面試法,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能和綜合素質。筆試與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4)測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構成。 2.錄取辦法: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測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入選西安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考生名單、優惠等級和入選專業,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五、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等級 | 條件 | 優惠政策 |
高考成績達到 | 高考成績未達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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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當地提檔線的 | 我校在當地提檔線的 |
A等 | 綜合評價位列獲得資格考生的前50%者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第1個專業,享受育英獎學金 | 高考成績超過當地一本線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2個專業 |
B等 | 其余50%獲得資格的考生 | 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2個專業 | 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提檔線下60分,且不低于當地一本線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錄取時保證志愿填報的前4個專業 |
六、政策說明與注意事項 1. 我校對報名的考生不收取報名測試費,并給予參加測試的考生一定的補助,用于補貼面試期間的部分住宿和交通費用。 2.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強計劃”資格的考生,高考志愿第一順位(A順位)須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若考生所在省(市、區)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中設置自主招生批次,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西安交通大學。考生高考成績(包括單科成績)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政審和體檢合格; 3. 本簡章中的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僅針對高考總分為750分的省(市、區)。對于總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區),優惠政策中的優惠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4.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提檔線是指招生計劃1:1的最后一次模擬分數線; 5. 考生獲得的優惠等級以我校招生網上公布的結果為準; 6. 高考專業志愿須與陽光平臺公示專業全部一致,不一致時以陽光平臺公示專業為準; 7. 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優惠政策不適用于提前批次。
七、監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2.自主招生“自強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3.各中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學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屬實。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者的自主招生資格,暫停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九、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傳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