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2015年我校繼續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高校專項計劃為110人。
二、招生專業
哲學、國際政治、社會學、法學(刑事司法方向)、農林經濟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關系、城市管理、日語、安全工程(限理科生)、環境工程(限理科生)、信息與計算科學(限理科生)。
三、報名條件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2、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所在省(區、市)審核。
四、報名程序
(一)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忌荒芴顖笠粋專業。
(二)網上報名成功后,務必按以下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否則網上報名無效: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不超過1000字,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會實踐活動以及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設想;
3、身份證復印件;
4、一張一寸近期免冠登記照,直接粘貼于打印的申請表相應位置;
5、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6、戶口本的戶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
7、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
8、以上報名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并且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
(3)身份證復印件;
(4)戶口本的戶主及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
(5)獲獎證書復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9、以上報名材料均須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以EMS特快專遞形式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專項計劃報名材料”,并在付款方式一欄選擇“收件人付”。
10、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名推薦材料須有推薦人親自簽名,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以特快專遞形式直接郵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隨報名申請材料郵寄),信封上務必注明“專項計劃推薦材料”;
11、未按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不全、逾期(以收件日郵戳為準)未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報名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考核
(一)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專家小組,對所有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結合考生填報專業情況,擇優確定資格審查通過考生?忌鷳艏、學籍資格由所在省(區、市)審核。
(二)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具體情況委派專家分片前往考核。具體以通知為準。
(三)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圍名單。具體辦法為:
1、參照學校2015年普通本科分專業招生計劃,按比例確定各專業計劃。
2、根據各專業計劃,按考核成績分專業擇優確定入圍名單,總人數不超過高校專項計劃的1倍。
(四)學校最終入圍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報各省級招辦備案,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學校不向考生寄發入圍通知書。
六、招生錄取
(一)入圍考生須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單獨設置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二)入圍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志愿須為學校公示專業。
(三)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學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其他要求,則執行該省相關政策。政審體檢合格。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為學校高校專項計劃的公示專業。
(四)通過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含國際班)。
七、紀律要求
(一)學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強化信息公開。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確保考生享受的照顧政策、錄取專業與公示環節一致。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并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接到學校最終入圍考生名單通知后須立即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八、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17日——2015年5月5日;
(二)書面申請及推薦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5月10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相關材料不作退還)
(三)具體考核時間見通知。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http://www.znufe.edu.cn ;
電子信箱:zsb@znufe.edu.cn ;
招生咨詢電話:(027)88387338 ;(027)88386200
紀檢監督電話:(027)88386336 。
十、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