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學校全稱:北京工商大學國標代碼:10011北京工商大學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輕工業學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學院(1950年成立)合并,機械工業管理干部學院并入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北京市重點建設的大學。第二條 學校總占地面積82萬平方米(合1230.6畝),分為良鄉校區和阜成路校區。良鄉校區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高教園區內,阜成路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11)號。原則上我校入學的學生在良鄉校區學習,三年級后在阜成路校區學習。
第三條 學校專業優勢突出,覆蓋經濟學、管理學、理學、工學、文學、法學和歷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培養普通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內的復合性應用型高級人才。普通本科層次招生類別包括文史類、理工類、藝術學(設計學類)和第二學士學位等。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大學,面向全國招生。第二章 招生條件第五條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六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七條 根據培養要求,我校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的考生,要求口試成績合格。設計學類專業參照我校美術類招生簡章有關要求。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參照《北京工商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應用統計學(風險和精算)國際專業招生簡章》有關要求。第八條 我校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錄取規則第九條 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學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第十條 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規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將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錄取。第十一條 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無專業級差。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第十二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級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和分專業。第十三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級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其 他第十四條 目前我校學生按學年交納學費,根據屬地原則,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其中商務英語專業學費為5000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為10000元,統計學類(中外合作辦學)(風險和精算)專業為50000元,其它專業學費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實行按學分收費方案,將執行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第十五條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發改委的規定,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阜成路校區標準分別為550元或900元,良鄉校區標準分別為750元、1200元和1500元)的住宿費用。第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起草,經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定提出,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發布實施。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附: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100048咨詢電話:(010)68983272、68984711、68984682、81353997監察電話:(010)68984687、81353212;價格舉報電話:(010)12358學校網址:www.bt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