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職業技術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示精神,保證我院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運作,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日照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日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德智體綜合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日照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日照職業技術學院(12062)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日照市煙臺北路16號
第六條 學院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 學院基本情況:
學院前身創建于1987年,1998年經教育部批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立足日照、輻射山東、面向全國,培養了大批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院的建設和發展得到了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在省內外有較高的聲譽和較強的社會影響力,備受學生、家長的關注和支持。
★學院品牌
日照職業技術學院在2004年進行的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等級;2008年7月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以“優秀”等級通過驗收;,獲教育部評選的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學院還被教育部授予“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被建設部、教育部確定為“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被科技部確定為“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項目技術依托單位”,被中國職業教育技術協會確定為“國家教育技術實訓仿真示范建設基地”,被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協會確定為“山東陽光留學教育試驗基地”,被山東省委高校工委確定為“山東省高職學生人文素質教育研究基地”、“山東省德育先進高校”、“山東省德育工作與校園文明建設評估雙優秀院校”,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聯合授予“全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山東省高校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被山東省教育廳確定為“教書育人先進單位”、“山東省就業工作評估優秀院校”、 “山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