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以及我院的辦學宗旨,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坪北路211號
第四條 部標代碼:13515。
第五條 學院是由蘭州理工大學與深圳市華育昌國際科教開發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4年2月被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為“獨立學院”。7月被中國獨立學院協作會授予“全國先進獨立學院”稱號。
第六條 學院地處甘肅省省會蘭州市,與蘭州理工大學毗鄰。目前在校學生近萬人,設有10個系,5個教學部,1個工程培訓中心,33個本科專業,建立了190余家校外實驗實習實訓基地,形成了以機械、電氣、土木、材料、化工等工學學科為主,兼備理學、文學、管理學專業,特色鮮明的專業結構體系,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專業為甘肅省高等學校特色建設專業。工程訓練中心為“甘肅省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物聯網工程實驗室為“甘肅省高等學校重點(培育)實驗室”。學院依托蘭州理工大學雄厚的辦學實力和優越的教育資源以及深圳市華育昌國際科教開發有限公司在科教資源開發和研究方面的綜合優勢,根據現代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置學科專業,辦學起點較高,辦學機制科學,辦學質量保證,辦學特色鮮明,辦學實力雄厚。學院與吉林大學、湖南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上海理工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沈陽工業大學、長春理工大學、西安理工大學等10余所高等學校開展委托培養計劃。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及學位授予
第七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畢業證書。
第八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