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州學院高考招生簡章
招生章程
瓊州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瓊州學院是由海南省政府和三亞市政府共建的全日制綜合性應用型省屬本科院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學校代碼為11100。
第二條 學校創辦于1954年,占地1500畝,有三亞與五指山兩大校區,其中三亞校區為主校區,辦學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育才路1號;五指山校區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學校緊緊圍繞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培養包括專業碩士、普通本、專科及外國留學生在內的各層次專門人才,教職工1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含外國留學生)。
第三條 學校設有13個二級學院,在招本、專科專業57個,學科涵蓋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歷史學、藝術學、法學、農學等9大門類。擁有多個省級重點(扶持)學科、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及省級教學團隊。擁有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訓基地、全國青少年道德培養實驗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國家及海南省社會工作人才培訓基地、海南省國際海島休閑度假旅游研究基地和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點培養單位。
第四條 學校國內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統招生、藝術、體育考生)。在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瓊州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監察小組,全程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設舉報信箱,公開錄取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本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制定招生事業計劃,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后執行,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