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的重要依據,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從河北師范大學獲悉,河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已經公布,考生在填報志愿前,一定要對這些內容進行詳細了解。以下是河北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權益,規范招生行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教育部和河北省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河北師范大學;院校代碼:1009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南二環東路20號(郵政編碼:050024)。
河北師范大學是一所具有百年歷史和光榮傳統的省屬重點大學,學校起源于1902年創建于北京的順天府學堂和1906年創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師范學堂,是我國較早建立、目前規模較大的高等師范院校之一。現設21個專業學院,1個獨立學院(匯華學院)。現有本科專業10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個,可招收培養博士生的專業50余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可招收培養碩士生的專業130余個;碩士專業學位點9個,涉及30多個專業領域。學科專業覆蓋哲學、法學、經濟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教育學、管理學、理學、工學、醫學等十一大學科門類。現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8個,河北省高校強勢特色學科4個,省級重點學科14個、省級重點實驗室7個。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專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就業處承擔學校本、專科生招生的具體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辦。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國家教育部審核批準,河北師范大學本科計劃4965人,專科計劃35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等參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