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長江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長江師范學院
2.學校代碼:10647
3.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4.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1982年經教育部[1982]教計事字065號文批準成立涪陵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01年經教育部教發函[2001]87號文批準涪陵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與涪陵教育學院合并成立涪陵師范學院。2006年經教育部教發函[2006]233號文同意更名為長江師范學院。
5.辦學類型及層次: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6.辦學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李渡聚龍大道98號
7.郵政編碼:408100
第二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校是“重慶市園林式單位”,占地面積133公頃(近2000畝),建筑面積60余萬平方米,校園湖光山色,環境優雅。學校有完善的教育教學設施,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億5千多萬元,館藏圖書135萬余冊,體育館、運動場、學生活動中心和實習實訓基地一應俱全。學校有較為雄厚的師資力量,876名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350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601人,另有兼職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34人,外籍教師8人。有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8個,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重點建設學科3個,省級教學團隊6個。學校科研水平不斷提高,有國家與地方共建研究基地2個,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個。近年來,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基金項目13項,教育部項目30項。
第三條 招生范圍和計劃
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招考信息。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預留本科招生計劃20名,用于調節各省(市、自治區)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條 語種及體檢相關要求
1.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但進校學習的公共外語課程只能是英語。
2.所有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齡。
3.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身體無嚴重殘疾。
第五條 錄取基本原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德智體全面考核、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錄取規則
1.學校嚴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招生政策、錄取批次進行錄取。認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區)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學校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
3.對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專業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4.少數民族本科計劃(民族班)是國家對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的體現。招生對象原則上為重慶市內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的高考成績按國家政策可降低至二本批次線下40分。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直至招生計劃完成。
5.報考英語、日語、金融工程以及經濟與工商管理類雙學位實驗班等專業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外語總分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