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屬普通高級中學,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5〕10號)精神,現將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頒布實施的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
3.身體健康(執行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和全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5.具有福建省戶籍,或外省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或在中國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定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生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過普通高考(含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高校單獨組織考試、高職招考等)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福建省高職招考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申請參加福建省高職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應于10月28日-31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高職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二)現場確認
1.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申請在本區域內參加考試的考生指定報名現場確認點。已辦理網上預報名的考生應于11月1日-4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報名材料為:本人有效戶籍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規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下同)。其中,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由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往屆畢業生還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
3.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對考生基本信息的準確性進行校驗。考生應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