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主題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我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照“三嚴三實”要求,認真自查反思,并從思想根源上進行深刻剖析,明確了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修身做人方面。一是理論學習不夠自覺。時常滿足于已有的理論知識和水平,對新時期黨的創新理論的學習也是停留在表面上,學習的主觀能動性不足,存在以干代學、被動學習現象。比如:有次市委理論中心室組織學習時,自己卻在看XX人大領導要來我市視察XX鎮的通知,心里琢磨著如何匯報的事情,不能專注學習,這樣看似沒有耽誤工作,實則是丟掉了一次寶貴的集體學習機會。久而久之就會存在理論素養下滑的危險。再如:在今年全省黨員干部在線學習的時候,要求副縣級以上領導網上在線學習時長不少于50課時,而自己由于平時忙于事務性工作,只是粗略的學習了幾課時后,便把剩余任務交給了辦公室的人代為學習。現在想起來,的確是耽誤了一次學習的大好機會,直接影響到自身的思想整治素質和履職能力的提升。今后一定努力改正,讓理論學習貫穿終生。二是惰性思想有所抬頭。在工作繁重艱難、特別是自己身體健康出現問題時產生過這么累為了什么的惰性思想。比如:總覺得自己到知天命之年了,已成長為副縣級領導干部,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家庭和睦溫馨,主觀上產生了“歇歇腳”和安于現狀的想法,在工作態度上,有時會產生吃這么苦能夠換來什么,值不值得的困惑。再如:在生病住院期間,很多人都對我說,為工作累壞了身體不值得,那時候思想上真的是產生了動搖,覺得常年“5+2”“白+黑”的干工作,放棄了陪伴家人的時間,而周邊有的人沒有象自己這樣辛苦,也是當官發財不耽誤,自己這么干不值得。現在回頭想,對照焦裕祿、孔繁森、沈浩、楊善洲等共產黨員為事業奮斗終身的先進事跡,自己覺得十分汗顏和無比的羞愧。
(二)用權律己方面。一是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不夠強。在平時各項工作中對黨的方針政策宣傳、貫徹落實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平時管理中對同志們提工作要求多,提政治紀律要求少。在實際工作中,有時考慮執行難度、地區利益等因素,對上級安排工作不能一板一眼的執行。比如:XX市出臺了支持房地產業加快發展優惠政策,但在具體執行時,自己考慮到如果執行上級政策,當地本就緊張的財政又會減收一部分資金,所以就在執行上打了折扣,搞了變通。再如:對個別重大項目,因為項目關系經濟發展,關乎地方經濟利益,所以在辦理手續、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收取、項目建設方面給予的政策過寬,打了“擦邊球”。二是自律意識有所退化。對反腐倡廉的緊迫性、危害性、長期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對新形勢下出現和滋生的“四風”問題,沒有態度堅決的反對抵制,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標準不高,要求不嚴。比如:自己有時放松了自我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一些細節環節上做得還不夠好,工作中批評和自我批評還不夠,主觀認識上有偏差,有時安于現狀,艱苦奮斗的精神有所減弱。再如:作為分管機關事務、財政支出的分管領導,忽略了對餐桌上、辦公用品、公務用車等浪費現象的監管,有時也會礙于情面參加過一些宴請活動,對一些鋪張浪費現象糾正得也不徹底。反思自己做過的不嚴謹的事情,與焦裕祿同志高尚的道德情操相比,自己的精神世界還有不少污垢。
(三)干事創業方面。一是追求面上功夫,落實上打了折扣。調查研究做得不夠好,有時為了完成任務而調研,缺乏主動性。有時搞調查研究,做得不夠深入,沒有完全掌握真實情況。比如:工作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盆景式調研、參觀式調研、安排式調研等情況,更多地表現在到基層只看典型,不看全局;走馬觀花,蜻蜓點水;讓看什么看什么,讓聽什么聽什么,對真實的情況掌握打了折扣。此外,在工作中打基礎、管長遠的工作做得不夠,為了快出形象、出好形象,干了很多面子活,有時還脫離了實際。再如:在今年XX市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迎檢工作時,自己認為只要抓好面上的工作就行,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在安排的路線和受檢點上做功課。雖然最后取得了XX市第二的好成績,但在我市今年深化全域環境綜合整治所取得的成績面前,自己內心還是感到很慚愧,現在想來不應該做表面功夫,應該一步一個腳印,踏實推動我市城鄉環境面貌和人居環境明顯改觀,讓好事辦好、實事干實。二是缺少碰硬精神,擔當意識有所降低。隨著年齡的增長,工作環境的變化,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有所弱化。比如:有時想現在對權利約束這么強,凡事都要按規則、按制度辦,還是堅持原則保險,因此在工作中靈活性就打了折扣。對待工作的態度和積極性,工作熱情和激情比以前都有所減退,對工作中的深層次矛盾不愿觸及。再如:在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重大困難面前,也有了一些畏難情緒。有時主動作為、勇于擔當的責任心不強,只滿足于干好分內的工作,存在安安穩穩保位子、平平淡淡過日子的想法,比較喜歡干經驗豐富,干起來順手的工作。與焦裕祿同志“知難而進”的擔當精神相比,自己差距很大,這是我缺乏啃“硬骨頭”的勇氣,不敢碰硬,不敢擔當的具體表現。
(四)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方面。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夠。對社會上傳播小道消息、詆毀時政的現象有“見怪不怪、不攻自敗”的麻痹大意思想,沒有站出來態度鮮明的公開批判、制止,在政治紀律面前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自己沒有充分重視。比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時遇到一些黨員干部捕風捉影、傳播小道消息,甚至在公開場合口無遮攔,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說三道四,評頭論足,散布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有的人自視“消息靈通”,透露一些所謂“內部消息”。對這些不講政治、嚴重自由主義的言行,我沒有挺身而出,沒有公開進行制止和批評,而是任其所為,以允許言論自由為借口開脫自己的責任,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這種不良風氣。再如:自己也曾談過我黨在制度建設、打擊腐敗等方面的一些看法,甚至還有一些憂慮,認為我黨在治理貪污腐敗、公權私用等重大問題上打擊和整治力度不夠堅決。對從嚴治黨、黨要管黨、從嚴治政的信心隨著社會各種思潮的泛濫有所減弱。實際上這都是政治敏感度不高的體現。二是在落實“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上有偏差。比如:在參加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等重要會議時,有些建議沒有坦率地提出來,有些意見沒有說出口,個別時候還有隨聲附和的現象。規劃委員會確定的規劃項目個別也有事后調整的情況。再如:在群眾面前、下屬面前曾說過“大話”,放過“空炮”,一些事情“說到”,但沒“做到”。面對基層呼聲、群眾訴求,有時因現實條件或財力所限,有諾未踐。更為嚴重的是,有時因論證不充分匆忙決策導致推倒重來,讓部門和群眾認為政府決策朝令夕改,信用打了折扣。上述現象和行為都是自己踐行“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有偏差的明顯表現,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自己在這方面還需要進一步修煉提高。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落實的不徹底。比如:總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部門的具體業務,平時僅僅滿足于開個會、講個話和簽個責任狀,認為這樣就履行了職責,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力度不夠。再如: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分解、檢查考核等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自己很少過問,殊不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直接關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敗,作為政府黨委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義不容辭。
(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方面。一是用發文和開會部署工作的習慣仍舊存在。會議多、文件多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可簽可不簽的文件也簽了,自己在把關上是負有責任的,說明對中央、省委市政府規定還是沒有“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公務接待、公費支出標準還有超標現象。有時“熱情”、“大方”的老習慣仍有所表現。比如:在接待職務高的領導和重大項目投資商時,有時往往考慮政府形象,怕沒有面子,導致在接待中存在超標現象。再如:有時考慮場面,在陪同人員安排上,要求相關部門單位陪餐,增加了接待開銷。三是對不正之風抵制不夠。作為分管機關事務、財政支出的分管領導,忽略了對餐桌上、辦公用品、公務用車等浪費現象的監管,對現今社會、機關單位范圍內存在的奢靡之風的危害認識得不足,指導、監管方面還存在欠缺。歸根結底還是我本人對不正之風抵制不夠,思想上開了口子。
二、產生“不嚴不實”問題的主要原因
對照“三實三嚴”要求,對于自身存在的上述突出問題,我已經有了深刻認識,不管是被動接受,還是隨波逐流,歸根結底都是主觀上出了問題。
(一)無私精神不足,理想信念有所動搖
入黨的時候,樹立了為黨的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走上領導崗位的時候,也像焦裕祿一樣樹立了“大干一場”的決心。但是,隨著時間推移和社會環境變化,心中理想信念支撐與具體的本職工作產生了間隙,理想追求和事業目標發生了脫軌。一方面,但隨著年齡增長、職務變化和社會環境氣候的改變,入黨時的誓言感覺沒有那么清晰了;另一方面,隨著黨內和社會不正之風、消極腐敗現象的蔓延,自己對我黨的事業產生了擔憂,也受到了一些干擾,一些“四風”問題也在自己身上有了痕跡,奮斗的激情也開始逐步消退了。把理想信念形象地比喻為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對照自身就暴露出缺鈣的癥狀:對享樂主義、功利主義等不良風氣,甚至損害黨的形象的言行,不以為然,不批評,不抵制,不斗爭。身上求真較勁、勇于擔當的精氣神不足了,思想上、精神上享樂主義方面的傾向加劇了,官僚作風出現了,銳意改革的精神減弱了,自我約束不嚴了,為民辦事的標準降低了。如此反躬自省,發現自己真的是放松了對理想信念的堅守,淡化了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精神的信仰,干工作、干事業的理想支撐和信仰統領有些“變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