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聘滿10年以上)年滿55周歲,女工人(或工勤崗位)50周歲,社保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但是各個省份由他自己的退休規定以及延遲退休方案?武漢在退休年齡這方面有哪些規定呢,詳情如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這幾天網上有不少文章中說,其中對于提前退休做出了新規定,工作滿30年可申請提前退休。其實,這并不是一條新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7修正)中就有相關的內容
因此,說現在開始推出“提前退休”,并不準確,話又說回來了,身處一線的廣大職工,怎樣才能享受“提前退休”這一紅利呢?
“提前退休”到來以下兩種工種提前退休可以參考相關政策規定
公務員提前退休需要符合條件
作為此次公務員法修訂的亮點之一,
這些情況允許提前退休:
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明確規定:
(1)工作滿三十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于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為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
企業職工提前退休需要符合條件
按照規定,
企業職工也可以提前退休,
但是要滿足一些條件
根據《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3)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2)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提前退休有這幾種情況
企業職工提前退休,
包括:內退、退職、病退、特殊工種退休這幾種情況
內退
內退,全稱“內部退養”或“內退內養”或“離崗退養”。嚴格來說并不是真正辦理了退休手續,只是在單位內部實行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
內退后,社會保險不會終止
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并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退休年齡正式辦理退休。
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界限
單位一般對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所以,這實際上是一種保留勞動關系但又無須在崗的情形,一般在國企較多,主要是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可辦理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申請企業批準的,可辦理企業內部退養手續。
退職
退職,是指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過鑒定喪失勞動能力,但是年齡又不夠病退條件,只能退出崗位,經過社保部門批準,按照退職辦理,退職按月領取的不叫退休費,也不叫退職費,叫退職生活費。
國有、公私合營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職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退職處理:
年老體衰,經勞動鑒定委員會或者醫師證明不能繼續從事原職工作,在本企業、機關內部確實無輕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合退休條件的;
本人自愿退職,其退職對于本單位的生產或工作并無妨礙的;
連續工齡不滿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的時間滿一年的;
錄用后在六個月以內,發現原來有嚴重慢性疾病,不能堅持工作的。
病退
病退,根據我國相關社保條例規定,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符合一定條件即可申請辦理提前退休。
病退辦理條件:按照規定參加養老保險;連續工齡滿10年;達到提前退休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由醫院證明,并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退職和病退兩者的主要區別是病退有年齡限制。
特殊工種退休
特殊工種退休,特殊工種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區別在于特殊工種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他與正常退休相同。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滿55周歲,女干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所從事工種在國家特殊工種目錄范圍內并達到規定年限。
有毒有害滿8年以上(含8年)
高溫井下滿9年以上(含9年)
高空特別繁重滿10年以上(含10年)
常年在零攝氏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的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