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好少呢?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算?全國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致死亡賠償標準各不一樣,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貴陽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2019年貴陽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營養費
4、誤工費
5、護理費
6、交通費
7、住宿費
8、喪葬費
9、死亡賠償金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1、辦理喪葬事宜支付的交通、食宿費用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13、財產損失
1)、直接損失
2)、間接損失
2019年貴陽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內容: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2019年貴陽統計局公示數據:
一、上一年度貴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667.07元/年;
二、上一年度貴陽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434.00元/年;
三、上一年度貴陽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13702.87元/年;
四、上一年度貴陽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4740.18元/年;
五、上一年度貴陽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7448元(喪葬費暫按3210.67元/月)計算;
六、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省內30元/天,特區50元/天。
七、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年/人)
1、全省平均 37448元
2、農林牧漁業 30850元
3、采礦業 43113元
4、制造業 36187元
5、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59344元
6、建筑業 36560元
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47049元
8、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53384元
9、批發與零售業 40325元
10、住宿和餐飲業 25372元
11、金融業 81630元
12、房地產業 33617元
13、租賃與商務服務業 30121元
14、科學研究、技術服務與地質勘查業 39087元
15、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27779元
16、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 28224元
17、教育 42432元
18、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44298元
19、文化、體育與娛樂業 35937元
20、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40549元
2019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方式:
一、根據實際情況為準: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二、死亡賠償計算公式:
8、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