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滯納金怎么算
一般來說,交通違章罰款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即電子眼記錄的違章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違章罰款滯納金的逾期要求就沒有上一種嚴格,一般是到了每一年的記分期限滿的時候截止。執法單位會按照車主進行登記注冊時提供了居住地址,向車主郵寄違法處理通知書。如果車主地址是錯誤的或者已經搬走或通知單因其他原因沒有寄到,車主就有可能以為自己沒有罰單,最后導致滯納金的產生。如果車主一直忘記,滯納金金額就會變得非常可怕。
第二種是現場開具違章罰單,另一種是電子眼的記錄下的違章。下面我們就以此為準將滯納金分成兩個方面講解。 首先來看第一種違章罰款滯納金的產生方式:現場開具違章罰單。一般是交通執法人員現場取證,然后開具罰單。有些情況下,車輛因停放在人行道或不應該停車的公共用地,違反城市管理條例,而被城管執法人員開具罰單。現場開具的罰單都寫著違反情況和處罰措施,從收到罰單之日起,車主必須在半個月內處理完畢,否則將會每天按照處罰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車主不知曉違章行為會導致違章罰款滯納金不斷累加。所以我建議車主定時查詢車輛違章記錄。
違章滯納金從什么時候算
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電子警察拍照的違章,這種沒有滯納金,只要等到年檢的時候處理違章就行。
二是交警現場開罰單的違章,要十五天內交清罰款,第十六天開始要交滯納金,每日千分之三,滯納金總數不超過罰款額度。
滯納金最高是多少 滯納金上限
105號令增加了對加處罰款總額上限的規定,解決高額“滯納金”!兜缆方煌ò踩ā返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
105號令借鑒了《行政強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條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 得超出罰款數額”。即從4月1日開始產生的滯納金,將按照該規定計算,最高額度不超過罰款的本金數;4月1日之前產生的滯納金,也將按照新規定計算執行。
從上文我們就能發現,車主不知曉違章行為會導致違章罰款滯納金不斷累加。所以思而學教育建議車主定時查詢車輛違章記錄。最好別委托他人查詢,而是自己親自定期查詢,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是不要再查詢的時候搞錯自己的基本信息,免得查成別人的記錄。
交通違法都不處理會怎樣
1.如有記分的違法行為,駕駛證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不會被清零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2.機動車不能參加年檢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90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將扣雙證,10次以上扣車
如果駕駛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上道路行駛,一經查處,超過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將暫扣的駕駛員的駕駛證及行駛證,超過10次的將暫扣車輛。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接受處理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返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或者機動車。
交警提示:
如果收到違法罰款單據,卻沒有及時處理,那么你將無法辦理車輛變更、轉移、注銷、年檢等諸多手續,就連駕駛證進行換證以及轉證,這些操作都會被拒絕辦理!
擴展知識
車輛違章罰單200元60天未處理滯納金怎么算?
【答】 交警手開罰單,半個月之內辦理,超過了,每天收取滯納金3%。也就是罰一百元,超期限每天再收3元滯納金。電子眼拍到的,一般按照一年算,也就是清分的時候。
以前未交的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怎么算?
【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杜絕高額“滯納金”。新規要求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因此,最高的處罰額度是不會超過你當時被罰款的數量。
高速上交通違章罰款滯納金是多少,各個地區都一樣嗎?
【答】 滯納金最高不會超過罰款本金,這個是標準罰款,每個地方都一樣。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后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后就收滯納金了。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你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后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后也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