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購買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不論房產證是否取得,都屬于個人財產,只有在婚后房產證追加另一方情況下才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榍百I房寫兩個人名字如果是全款辦起來比較容易,若是貸款要看銀行情況,有的銀行不愿意辦理;榍盎楹筚I房的實際情況不同,離婚后財產分割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當然,房產分割是夫妻離婚財產分割重要的一部分,處理好房產分割,才能更好地處理好離婚手續。
婚后買房財產怎么分割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50萬元,首付10萬元,貸款40萬元,現值60萬元,未還貸款30萬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萬元的現值減去30萬元貸款后的30萬元,每人可分得15萬元。也就是說,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15萬元,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那么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
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有權分配該財產部分(注意:非“房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這種情況與第3種情況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為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另有約定外,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并拿出借據證實。對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對此,一般不會將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實踐中這樣的情況主要是,男女戀愛期間感情覺得不錯,婚前商議買房子。
后雙方共同出資,出于各種原因,購房合同及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兩人結婚后因感情破裂決定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內容延伸:
一:婚后一方出資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婚后一方出資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
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于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于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的情形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全款買房,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并取得了房產證,房屋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該房屋屬于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對此套房產進行分割。
2、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取得了房產證,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產證的這和上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于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并取得了房產證,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婚后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買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這種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沒有過錯的,原則上評分。
4、婚前全款買房,購房合同上寫兩個人名字,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購房合同沒特別約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們賣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約定比例,可以就協定比例各自擁有房產。
5、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三:婚后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若雙方對于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中的“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市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