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江市產假規定多少天全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1 產假增至158天已在九江同步實施
新修訂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鼓勵“一對夫妻生兩個孩子”,規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再生一胎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2017年1月1日起,產假由原來的30天延長到60天。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換句話說,按新條例規定,加上國家基本的98天生育假,江西省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可休158天產假,這一項政策也已同步在九江市落地了,其丈夫的護理假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5天,這也是一項利好。”九江市衛計委相關部室干部張景說,但是在1月1日之前就已生育的女性以及目前正在休產假的女性就按照之前的情形休產假,不享有延長假期。
2 領結婚證可同時領《生育服務卡》
據張景介紹,現在生育一孩二孩都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不需要審批了,只需在分娩前憑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領取《生育服務卡》(原為《生育服務證》),憑生育服務卡享受免費的基本項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為了真正做到方便群眾,我們在縣級衛計委行政服務大廳也設有辦證窗口。我們還跟民政部門有一個合作,《結婚證》和《生育服務卡》可‘兩證同發’,有生育意愿的夫婦只要符合初婚(含再婚)未育的條件,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點辦理結婚證后,可以立即在計生部門在此設置的窗口處直接領取《生育服務卡》。”張景說,而這些窗口都是當時登記當時拿證,不需要再等,讓辦理生育服務卡真正走上了“快車道”。
此外,《條例》中規定,符合再生一胎條件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審批制。這就需要憑夫妻雙方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和生育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在懷孕前經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經批準后即可領取《生育證》(原為《再生一胎生育證》),將在10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生育保險報銷時需要提供《生育服務卡》,醫保局才能給予生育保險報銷,但我省自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而《條例》發布的時間為1月20日。若符合條件的家庭的第二個孩子在1月1日至20日之間這段時間出生,可以到計生部門開具證明,同樣可以得到醫保局的認可,給予生育保險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