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的參保范圍
第一種是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生育保險的報銷過程是怎樣的
生育保險報銷過程:
女職工生育或引、流及實行計劃生育手術后,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帶齊有關手續到市醫保辦辦理生育保險業務。需要說明的是,市醫保辦每周四下午對系統進行維護,不辦理生育保險業務。
領取生育保險待遇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生育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 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
⑶ 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⑷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⑸ 醫療費收據原件(包括產前檢查的醫療費收據原件);
⑹ 住院病歷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有生育并發癥者,須提供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須在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上加蓋醫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設銀行存折復印件,并確認無誤,及聯系電話。
(二)引、流產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
⑵ 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18位社會保障號碼);
⑶ 未生育者須提供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復印件,未領取生育證者,須持結婚證復印件及女職工單位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已生育過的女職工不用提供;
⑷ 醫療費收據原件;
⑸ 手術證明或假條原件;
⑹ 病歷復印件。(住院引、流產的需復印病歷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
(7〕提供本人建設銀行存折復印件,并確認無誤,及聯系電話。
(三)計劃生育手術(包括取出或放置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及絕育和復通手術)
⑴ 單位須提供單位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