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后登記結婚的夫妻,最長可連休25天婚假;1月14日后生產的孕婦產假180天。
4月21日,《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對生育假期、婚假等內容,重新做出明確規(guī)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的這一消息,牽動了不少準媽媽的心。記者從市衛(wèi)計委了解到,目前,新《條例》在我市已經正式落地,開始執(zhí)行。
產假延長至180天
新村綠色家園的方女士,是今年三月份生產的。方女士知道,新《條例》規(guī)定,可以休假180天。但是,她是在4月21日前生的孩子。方女士有些疑問,像她這種情況是否可以休180天?
據了解,新《條例》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男職工享受護理假15天,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y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新計生條例同時規(guī)定,假期工資照發(fā)。
像方女士這種在4月21日前生產的符合計劃政策生育的市民,原本按照規(guī)定,只享受98天產假,但在4月21日沒有休完的,產假可延長至180天。也就是說,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今年1月14日以后開始休產假的,產假都可延長至180天。而在4月21日零時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假依新規(guī)均按180天執(zhí)行。
婚假最多休25天
讓胡路未來城的小劉,馬上要結婚了。他和女朋友,都是90后。婚后,他們不想在家里走親串友,而是策劃著要來場蜜月旅行。不過,這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沒有想象中順利。
國內的山川河流,兩個人在談戀愛時基本上都走遍了。他們倆合計著,想來場歐洲深度游。可是,小劉到旅行社一打聽才知道,深度游的行程基本都在15天以上。他們兩個人的婚假假期,時間根本不夠用。為此,小劉特別苦惱。
但最近,小劉聽朋友說,新《條例》下來后,其中一項就有婚假延長的說法。他想問問記者,具體什么時間登記的夫妻可享受“超長婚假”?為此,記者也詳細打探了一番。據了解,婚假最多休25天。
在4月21日后登記結婚的夫妻,即結婚證日期是在4月21日(含)后的,按新《條例》規(guī)定休婚假15天,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婚假十五日”、“增加婚假十日”、“產假180天”為自然日,包括國家法定的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生二孩不用辦證
還有不少讀者詢問,生二孩還需辦理《計劃生育證》嗎?
答案是不需要。
自1月1日起,我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不再需要辦理《計劃生育證》,可自主安排生育。打算生育第一、第二個子女,或者已經懷孕、生育的夫妻,可以到戶籍地或常住地村(居委會)進行生育登記。
已經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新《條例》規(guī)定,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妻,需到夫妻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鄉(xiāng)級衛(wèi)生計生部門逐級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xù)。
那么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生第三個孩子?
有以下6種情形,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定居的;
2.夫妻雙方均為我省邊境地區(qū)居民的;
3.經市級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且醫(yī)學上認為能夠生育健康兒的;
4.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鄂倫春、鄂溫克、赫哲、達斡爾、柯爾克孜、錫伯、俄羅斯族的,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沒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6.特殊情況需經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