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改革福利待遇新規定
《規定》主要對現行福利待遇制度之外,政策規定不明確、不易把握的相關待遇問題予以明確,明確了官兵應當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標準。《規定》的印發,為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維護官兵合法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官兵因執行任務發生的交通、通信、誤餐等費用,《規定》明確可以在限額內予以報銷;
針對部分官兵確因工作需要沒有按規定休假探親的,《規定》明確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針對部分家屬隨軍和臨時來隊沒有住房的實際,《規定》明確按當地平均租房標準的一定比例給予租房補助;
對臨時來隊探親官兵家屬接送站、看病就醫,允許部隊單位安排車輛予以保障;
對住院的傷病殘人員、家庭遭遇特殊困難的官兵,要求各級組織應予看望和救濟;
總部將建立特困干部專項救濟經費,對自然災害多、受災官兵相對集中的大單位給予適當補助;
同時,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對重大節日改善官兵生活、組織團拜活動,以及軍人退役發放軍旅紀念品等也作了相應規范。
總部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進一步強調,全軍各級要深入學習貫徹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作風建設各項制度規定,既要著力解決官兵現實問題,又要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堅持向戰斗力聚焦,注重向作戰部隊和基層一線傾斜,最大限度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激發廣大官兵投身強軍興軍實踐的內在動力。
同時,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對重大節日改善官兵生活、組織團拜活動,以及軍人退役發放軍旅紀念品等也作了相應規范。總部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進一步強調,全軍各級要深入學習貫徹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作風建設各項制度規定,既要著力解決官兵現實問題,又要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堅持向戰斗力聚焦,注重向作戰部隊和基層一線傾斜,最大限度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激發廣大官兵投身強軍興軍實踐的內在動力。
習主席強調“作風建設必須持續加強,不容反彈。一些改善提高官兵生活待遇的合理規定,在正確把握下應予執行。”《關于規范完善軍隊人員有關福利待遇的若干規定》印發全軍,是落實習主席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回應廣大官兵重大利益關切、為部隊解難題辦實事的實際行動,也是糾治不正之風、持續加強作風建設的制度保證。
附:中國解放軍工資(以陸軍為例)
1、尉官:排職到連職約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幣,較現時3500元至3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調整后的工資將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幣。
2、校官:營職到師職約5200元至7800元左右人民幣,較現時4200元至7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調整后的工資將有5200元至8800元左右人民幣。
3、將官:軍職到正兵團職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幣,較現時7800元左右至210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調整后的工資將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幣。
陸軍、海軍、空軍、二炮部隊軍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貼則增到480元,士官工資一律在原基礎增加40%。根據解放軍有關條例,解放軍實行軍官職務等級十級,將官設上將、中將、少將、校官設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設上尉、中尉、少尉。大軍區級以下的職務等級,分為大軍區、軍、師、團、營、連、排級。專業技術軍官最高軍銜為中將,等級分為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和士官兩種。現役士兵的最低軍銜為列兵,最高軍銜為一級軍士長。
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為列兵,第二年晉上等兵。下士為一級士官、二級士官為中士、三級士官為上士、四級士官為四級軍士長、五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六級士官為二級軍士長、七級士官為一級軍士長。軍人工資主要有軍官工資、文職干部工資、士官工資3個標準系列。其中軍官實行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四結構工資制。文職干部實行職務、級別、基礎、軍齡四結構工資制。而士官實行軍銜等級、基礎、軍齡三結構工資制。士兵則是津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