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郭懷安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了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對郭懷安、李海峰等40名被告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強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窩藏罪、行賄罪、販毒罪等12項罪名的判決,首犯郭懷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235萬元;李海峰、鄧勤學等16名被告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分別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緩刑等刑罰;其他23名被告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等刑罰。
4月16日,祁陽縣城區發生一起有組織的蒙面持刀故意傷害案,引發強烈社會反響。為及時破獲該案,并以此為突破口嚴厲打擊祁陽縣轄區內猖獗的黑惡勢力犯罪,4月,根據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永州市公安局與祁陽縣公安局成立聯合專案組,秘密進駐祁陽縣開展案件偵破工作,通過艱苦工作,發現一個以郭懷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祁陽縣城鄉,稱霸一方,為非作惡。6月25日,永州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成立永州市“2014.04.17”專案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陳文浩任組長,時任市長向曙光、時任市委副書記唐松成任副組長,市委組織部長、市紀委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祁陽縣委書記等市縣領導為成員,下設案件偵查、宣傳發動、打傘三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由市公安局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紀委書記等領導任組長(總指揮),全力查處郭懷安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時任省公安廳副廳長陽紅光專門聽取案情匯報,省“打黑辦”對郭懷安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掛牌督辦。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蔣有為率隊到永州指導案件偵辦工作,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永州市公安局及12個縣區公安局和婁底、郴州等市公安局抽調精干警力100余人進駐祁陽,開展專案工作。
在省公安廳、省“打黑辦”直接指揮下,在永州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在祁陽縣委、縣政府傾力支持下,全體參戰民警頂住層層壓力,冒著重重危險,克服種種困難,夙夜在公,舍生忘死,英勇奮戰,頑強拼搏,經過五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成功查明了郭懷安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經濟基礎、違法犯罪事實,抓獲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44名,破獲“2014.04.16”雇兇傷害案等一批重大案件,鏟除了一個橫行祁陽城鄉近二十年、肆意欺壓百姓、嚴重危害祁陽社會治安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黑惡毒瘤。該案是永州市近年來查處的偵辦難度最大、社會影響最廣、偵破最成功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經審理查明,自1996年起,為了斂財牟利和出人頭地,郭懷安伙同李海峰等人在祁陽縣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3人重傷、1人輕傷。該組織在發展形成過程中,一方面通過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在祁陽縣形成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在祁陽縣廣大老百姓心中形成強大的心理強制力,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另一方面,郭懷安組織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司法人員,導致執法不力、司法不公,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司法公正。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手段非法獲利達8000萬余元,逐步形成了成員眾多、人員固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經濟實力雄厚、有嚴明的組織紀律的涉黑犯罪組織。該組織被摧毀后,當地社會治安秩序明顯好轉,廣大群眾拍手稱快,社會反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