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益陽幫”頭目李立新執行槍決。
湖南“益陽幫”曾是活動在浙江慈溪、紹興柯橋等地,以販毒為主,作惡一方的黑惡勢力組織,團伙成員達43人。2000年底“益陽幫”被慈溪警方摧毀,其中30名團伙成員先后被逮捕。警方由此破獲販毒、尋釁滋事、搶劫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61起。
李立新今年33歲,湖南省益陽市張家塞鄉人。2000年3月他向益陽老鄉借了9000元,開始涉足毒品交易,同年11月10日被慈溪市警方抓獲。據了解,李立新等人從2000年6月至11月間,通過配發通訊工具、提供住宿、發放錢物等手段,先后指使了皮凱夫和皮春初、謝和平等人,分別在慈溪市、紹興市和江蘇省吳江市共販賣毒品海洛因達700余克。2000年10月,李立新又網羅了方正章、鐘大虎、雷介明等人,并配以二支仿左輪手輪、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及手彈22發,用以進一步鞏固毒品市場,維護犯罪利益,形成了以李立新為主的毒品犯罪組織。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6月25日以李立新犯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運輸槍支、彈藥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立新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判決,核準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決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