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yuwenm小編整理了關于精準扶貧心得體會,歡迎欣賞與借鑒。
關于精準扶貧心得體會【篇一】
精準扶貧,是對我國過去扶貧戰略、思路的一次重大調整。目前,我國實現精準扶貧,面臨著諸多挑戰。
精準識別面臨數據難題和社會壓力。精準識別出誰是貧困戶,是精準扶貧的基礎和前提。精準識別存在兩個相關的問題:第一個是扶貧對象確定中兩套體系、兩種方法之間具有一定的沖突。貧困人口數量自上而下分解以國家統計局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礎推算的全國和省級貧困人口為基礎;而在村級由村民民主確定扶貧對象,則是根據農民自己理解的貧困標準,帶有社會選擇的性質。即使不考慮指標分解過程和村民民主選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當前確定的扶貧對象恐怕也難言精準。為了解決第一個方面的問題,最近一些地區開始從農戶收入統計入手對建檔立卡對象進行“回頭看”。可這又產生了第二個問題,即一次性的收入統計難以精準,而以不精準的收入統計為基礎確定的扶貧對象所享受的福利又非常高,從而使村內貧困線統計誤差內農民之間的關系出現緊張,甚至成為了農村不穩定的隱形壓力。
精準診斷致貧原因面臨困難。準確識別出每一個貧困戶的致貧原因,是精準幫扶的前提。在建檔立卡扶貧對象調查表中,致貧原因被分為:因病、因殘、因學、因災、缺土地、缺水、缺技術、缺勞力、缺資金、交通條件落后、自身發展動力不足等。這種分類方法有助于確定各扶貧對象致貧的主要原因和幫扶方向。但是,這樣偏于簡單的診斷,容易忽視多數扶貧對象致貧原因多樣性和不同致貧因素影響的復雜性,進而有可能導致幫扶措施出現“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錯誤。
精準幫扶可用手段不足。精準幫扶面臨的困難,一方面來自上述由于貧困和致貧原因多樣性、復雜性,任何單一的幫扶措施都不一定能夠真正持續有效解決各貧困戶的貧困問題;另一方面是由于現有可用幫扶措施相對有限且相關政策和體制間存在不協調問題,使得幫扶責任人即使清楚如何精準幫扶也沒有可用的“藥”和手段來對癥治療。
資金和項目精準面臨體制約束。在我國現行扶貧體制下,確保扶貧資金和項目精準是精準扶貧的關鍵。然而,迄今為止,我國的扶貧資金和項目在計劃、審批、實施和監管方面,仍然處于各專項資金按照不同規則由不同部門負責的所謂“九龍治水”的狀態。更重要的是不少與扶貧相關的資金和項目管理制度,存在著與扶貧到戶相抵觸的內容或條款。
精準管理和考核難到位。精準管理和考核,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環節和內容,既面臨著前述基礎數據缺失形成的障礙,又面臨著多頭管理體制、多重考核辦法不協調的掣肘。前面已提及我國扶貧開發存在的“九龍治水”管理體制,在扶貧考核中我們面臨扶貧資金績效考核、扶貧工作考核、貧困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等多種考核并存卻無法對精準扶貧進行考核的局面。
關于精準扶貧心得體會【篇二】
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精準扶貧”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時首次作出了 “ 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 ” 的重要指示。[1] 1月,中辦詳細規制了精準扶貧工作模式的頂層設計,推動了“精準扶貧”思想落地。3月,*參加兩會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實施精準扶貧,瞄準扶貧對象,進行重點施策。進一步闡釋了精準扶貧理念[2] 。2015年1月,新年首個調研地點選擇了云南,強調堅決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5個月后,來到與云南毗鄰的貴州省,強調要科學謀劃好“十三五”時期扶貧開發工作,確保貧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脫貧,并提出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精準扶貧” 成為各界熱議的關鍵詞。[3]
2015年10月16日,*在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上強調,中國扶貧攻堅工作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增加扶貧投入,出臺優惠政策措施,堅持中國制度優勢,注重六個精準,堅持分類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易地搬遷安置一批,通過生態保護脫貧一批,通過教育扶貧脫貧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