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們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關于解放思想找短板齊心協力補短板大討論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解放思想找短板齊心協力補短板大討論心得體會1】
民生保障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根基,全面小康不僅是經濟發展,更是人民群眾福祉的改善提升。社會保障達到何種程度,是小康社會的重要價值標準。“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改善民生也因此占據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兩會期間,在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明確要求,要一手抓結構性改革,一手抓補齊民生短板。改善民生與推進供給側改革被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讓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這一目標將觸手可及。
經過三十多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經濟總量持續擴張,民生改進已成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解決的課題。民生關涉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涵蓋面廣,兼具經濟、社會雙重屬性和雙重意義,既是經濟議題、也是社會議題,既是拉動內需的動力之源、也是長治久安的穩定之本。縱觀“十三五”規劃,“民生”可謂貫穿其中的關鍵詞。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升被列為“十三五”時期要達成的七大主要目標之一;保持經濟處于中高速增長,為改善民生提供前提;加大資金投入,推進醫療、教育等民生領域改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等系列舉措,為未來五年描繪了一幅清晰的民生路線圖。
近年來,在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過程中,增進民生福祉是政府施策的一個重點領域,并取得了顯著成效。推進棚戶區危房改造,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提高低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標準,僅在2015年推出的這些民生舉措,就讓千百萬老百姓擁有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然而不容忽視的是,我國民生領域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一系列新老民生問題仍在一定階段、一定層面、一定區域影響或困擾著百姓生計。就近入學難、看病難等難題依然存在,扶貧進入“啃硬骨頭”的攻堅階段,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階段,如何促進分配公平等也考驗著政府的社會治理能力。
改革開放以來,推進民生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要任務之一,解決了一大批民生難題。正如我國經濟改革進入“深水區”一樣,當前我國民生領域面臨的問題要么是經濟發展帶來的新挑戰,要么是民生改革尚未攻克的“老大難”問題。“十三五”時期,將是我國老齡化、城鎮化速度加快的時期,民生保障更需要全面、細化,范圍越來越廣,水平越來越高。在此背景下,補齊民生短板,推進越來越多的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弱勢群體傾斜,無疑需要更大的決心和更深入的改革。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明確指出,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財政收入增長雖放緩,但該給群眾辦的實事一件也不能少。“十三五”期間,補齊基本民生保障的短板,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實現城鎮新增就業5000萬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等一系列關系到老百姓切身生活的目標舉措引人注目。莊嚴的承諾和實實在在的舉措,讓我們看到了政府推進民生保障的決心和力度。
民生改善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原動力,而經濟發展則為民生改善創造了條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民生改善的根本之策在于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唯其如此,民生的大幅度改善才能有牢固的物質基礎,才能保持可持續性。要著力推進供給側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使經濟增速保持在合理區間。補齊民生短板,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差距,既要加大向弱勢群體的投入,也要創新體制機制,引導社會資源向民生保證的薄弱環節流入,化解民生難題。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運行仍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比如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也還不夠順暢、社會保障水平不平衡等,這是當前民生領域面臨諸多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將為補齊民生短板提供制度保證。社會保障是由多項具體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應更加注重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實現不同制度之間的順利轉換和銜接。要從整體上對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養老服務、住房保障等各主要制度進行頂層設計,消除保障項目之間輕重失衡、職責不清、相互混雜的無序狀態。
【關于解放思想找短板齊心協力補短板大討論心得體會2】
現在距2020年已經很近了,各方面建設任務十分繁重。其中,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點和難點。抓住這個重點、難點,補齊農村這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必須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統一,有效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推動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黨的十八大報告就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的五方面要求的基礎上,又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明確“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強調“提高發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要求“消費對經濟增長貢獻明顯加大,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等等。從這些更加具體化的目標要求不難看出,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重要任務。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共享發展”,強調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老少邊窮地區是“三農”問題最為集中、最為突出的地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薄弱環節。根據老少邊窮地區的實際,可以制定更有針對性、長短期結合的扶持政策。短期政策方面,可以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大病醫療救助、學校免費午餐補助、助學基金、就業培訓等;拓寬民間慈善資金對老少邊窮地區的資助渠道;等等。這樣做將極大提升民氣,有效引導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同時也有利于較快拉動消費。長期政策方面,可以通過移民搬遷、移風易俗、改善交通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綠色經濟和特色經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乃至在建設基礎上發展鄉賢文化等一系列舉措,推動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不讓一個地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征程中掉隊。
讓農民獲得更多財產性收入
解決好“三農”問題始終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農村發展不起來、農民富不起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就會落空。農村發展長期滯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手里的資產難以變成資本,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以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難以用于抵押、變現等資本運作。這樣,農民就難以獲得財產性收入。與之形成對照的是,有些城市郊區的農民由于土地被征用獲得大筆補償款,甚至一夜暴富。應當看到,只有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讓農民的錢袋子鼓起來,才能提高其生活水平和持續消費能力。這樣,農民才能過上全面小康生活。這也可作為當前緩解經濟下行壓力的重大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按照中央精神,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實行三權分置,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歸農戶、經營權可有序流轉,這對于促進農民的資產轉變為資本具有積極作用。日前,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對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出了具體部署,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等。其中,明確指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農戶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權基礎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對農民住房財產權作出明確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有的地方在這方面已進行了一些探索。例如,重慶2008年成立農村土地交易所,進行地票交易試點。試點7年來,農民退出宅基地并出讓20多萬畝土地,新增7萬多畝耕地,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滿足了城市建設用地需求。現階段,應密切關注相關改革進展,及時作出總結判斷。這關系農民財產性收入能否提高,關系農業能否順利發展,進而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能否如期實現。
增加農民收入的另一個重要途徑是進一步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而這需要讓農民在城鎮安家落戶。過去10多年,我國城鎮化建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財稅體制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很多城市房價畸高,人民群眾靠正常工薪收入難以購房,大大降低了居民購買力和生活滿意度。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而要讓農民工短期內在城鎮站穩腳跟,除了相關配套制度改革,最直接有效的途徑是讓他們能夠通過農村宅基地和住房等轉讓變現在城鎮購房安居。因此,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健全物業稅(房地產稅)基礎上,賦予農民宅基地和住房一定的商品屬性,是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渠道。
促進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協調發展必須正確處理發展中的幾個重大關系,其中一個重大關系就是推動城鄉協調發展。最近十幾年,我國進入快速城鎮化軌道,勞動力、資金等各種資源要素紛紛涌向城市,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經過程。但是,由于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等體制機制原因,資源要素長期處于從農村到城市單向流動狀態。這既不同于一般市場經濟國家在資源自由雙向流動情況下逐漸實現城鎮化的過程,也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格格不入,阻塞了市場資源反哺農村的渠道,使得城鄉二元結構的改變更加困難。促進城鄉之間資源要素雙向流動,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必須對農村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等進行改革,使資源要素能夠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回流農村。有人擔心工商資本進入農村會導致土地兼并等問題。這個顧慮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因此就阻礙資源要素通過市場渠道流向農村,更不能因此拖延農村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等改革。正確的做法是同時做好另一層基礎制度的設計落實,即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其中,對于城鄉之間資源要素優化配置至關重要的是物業稅的健全和落實。可先落實包括農村不動產在內的物業稅,對非農業用途不動產進行稅收調節管理。這樣既能依法有效限制工商資本流入農村的副作用,又能促進城鄉之間資源要素雙向流動和城鄉協調發展。這也說明,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需要特別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支持農村“互聯網+”健康發展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互聯網+”對于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天的農村,平均不到4個居民中就有一個網民,“互聯網+”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方面可以發揮巨大作用。例如,今年8月,河南等小麥產區由于小麥收割前遭受天災,質量達不到國家收儲要求,農民上百萬斤糧食降價也賣不出去。與此同時,一些制造工業酒精和飼料的企業想收購廉價糧食作原料卻找不到貨源。信息不對稱導致大量浪費,給農民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如果有權威、便捷的農產品互聯網交易平臺,這種情況就會大量減少,農民就能增收,企業也會受益。現在已經有互聯網企業在進行這方面的努力。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企業、市場和科技的新變化、新趨勢,積極支持農村“互聯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