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內生活中破除潛規則、反對庸俗化,增強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我們黨有這個決心,更有實實在在的行動。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專題學習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專題學習心得體會1】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有法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審議通過了兩部重要的黨內法規,以新制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新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制度安排。
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第一位的。黨內監督失效,其他監督必然失靈。黨內監督不緊不嚴不實,全面從嚴治黨乃至依法治國就會落空。《條例》為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了黨內法規體系,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條例》彰顯問題意識,強調在實現對“最大多數”監督全覆蓋的基礎上,對“關鍵少數”進行精準監督。
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黨、治全黨,面向8800多萬名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覆蓋黨的建設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部門,重點是抓住“關鍵少數”。大量的腐敗案件表明,對“關鍵少數”和“一把手”權力的監督,既是黨內監督的一個重點,也是一個難點。
《條例》指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在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是第一責任人。如果對他們監督到位,使他們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就能對所在地方或部門產生良好的引領作用:反之則不僅會出現“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傳導效應,而且會帶壞其所在部門或地區的風氣,使一大批人受到不良影響,甚至出現從政環境惡化的情況。《條例》將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這是對原有條例的突破,強調黨中央帶頭加強監督,帶頭接受監督,體現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這些規定彰顯了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的監督立場;體現了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的監督要求;顯示了“治國先治黨、治黨先治上、治上先治長”的實踐導向。
《條例》確保黨內監督體系的系統配套、運轉有效,體現了黨中央對黨內監督的頇層設計。
全面從嚴治黨,“嚴”就是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管黨治黨不是權宜之計,必須嚴字當頭,把嚴的要求貫徹全過程,建立切實有效的黨內法規體系,并嚴格執行。
《條例》一方面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和依據,將黨章中關于黨內監督的原則性要求進行細化,另一方面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出臺的重要文件和黨內法規中關于黨內監督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系統化.既從政治上對加強黨內監督提出原則性要求,又針對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條例》聚焦當前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著力解決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構建了黨內監督常態化機制。同時,《條例》不同于之前公布的很多黨內法規,沒有對中央部委和地方黨委制定實施細則作出授權規定,體現全黨必須一體執行,防止搞變通、打折扣。
《條例》強化不同主體的監督責任,推進監督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
全面從嚴治黨,“治”就是從黨中央到省市縣黨委,從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到基層黨支部,都要肩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要把抓好黨建當作分內之事、必須擔當的職責;各級紀委要擔負起監督責任,敢于瞪眼黑臉,勇于執紀問責。強化黨內監督是全黨的共同任務,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全黨動手一起抓,構建起各負其責、密切協調的黨內監督體系,才能形成監督合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正是把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作為“牛鼻子”,通過對責任落實不力者嚴肅追究問責,同時對被問責的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通報,層層傳導、級級壓實,強化了監督責任與擔當精神。
《條例》提出要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條例》第六章還專門規定了堅持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原則,規范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的關系,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專題學習心得體會2】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指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必須全黨一起動手。這是黨中央向全黨同志發出的動員令,彰顯黨中央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堅強決心。表明黨內監督沒有禁區也沒有例外,加強黨內監督沒有旁觀者更不會有局外人。每個黨員都有監督的職責和權利,任何“少說為佳”的好人主義,任何“明哲保身”的消極應付,都是與合格黨員的要求背道而馳的;黨內沒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任何“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任何倚仗權勢拒絕監督的行為,這些都是與共產黨宗旨格格不入的。
共產黨員要接受監督,是我們黨歷來的主張。黨內監督也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其重要性和迫切性已成為全黨的高度共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一些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對黨內監督還不同程度地表現出顧慮多端、行動踟躕,既漠不關心又缺乏信心。有的很清楚也很明白權力行使應該受到制約和監督,但在具體運用權力時自覺不自覺地就想逃避制約和監督,特別是隨著職位上升、權力增大,就不習慣、更不愿意受到制約和監督;有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處事哲學”,你不講我我不講你,既不愿意監督別人,也不愿意別人監督自己,甚至明知一些人有違紀違規甚或違法的疑點或行為,仍是聽而不聞,視而不見,既不勸說和制止,也不向組織和上級報告,任其在違紀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看到別人以權謀私心理失衡,期望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而當自己濫用權力獲得利益時,就對監督持反感和抵觸情緒,而那些腐化變質分子更是害怕和阻撓監督,甚至對監督者實施打擊報復。還有的人認為監督只能是異體,自體不能監督自體,需要解決黨內監督問題只能靠黨外的政治力量的錯誤觀點。
黨內監督是通過黨自身力量對黨的組織、全體黨員和黨的干部進行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黨內監督的實質,是黨從人民根本利益出發,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進行自我約束,增強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馬克思認為,舊的國家政權及其官吏,“由于擁有令人傾心的官職、金錢和權勢,它變成了統治階級中各個爭奪權利的黨派和冒險家彼此爭奪的對象。”“高高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國家政權,實際上正是這個社會的莫大恥辱,是一切齷齪事物的溫床。”列寧認為,“黨應當自己監督它的負責人執行黨章的規定,而‘監督’也不單單是在口頭上加以責備,而是要在行動上加以糾正。誰不善于要求和做到使他的受托者完成他們對委托人所負的責任,誰就不配享受政治自由公民的稱號。誰不善于要求和做到使他的受托者完成他們對委托人所負的黨的責任,誰就不配具有黨的稱號。”只有實施這種廣泛的人民群眾監督,才能清除那種反對國家監督的無政府主義思想,才能使的幼芽得以健康生長。毛澤東同志指出:“只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在共產黨內,無論職務高低、黨齡長短,所擁有的權力、所擔負的義務是相同的,所處的政治地位也是平等的,都必須嚴格遵守黨章和準則。
俗話說得好,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軟肋”,僅靠個人的自覺未必就能自然地形成“金剛不壞之身”,信任也不能代替監督。更何況對權力進行監督制約,既不是不信任,也不是跟誰過不去,更不是“挑刺”“找碴”“整人”。對黨員來說,監督是一種警戒也是一面鏡子,更是政治上最大的關心、最好的愛護、最真誠的幫助。自覺接受監督,主動向組織匯報思想和個人情況,特別是聽得進組織上的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聽得進同志間的良言忠告和提醒幫助,是要求更是境界,是自信更是責任,是美德更是良藥,是促使正確行使權力的必要條件更是保證健康成長的重要措施,是督促自我凈化、自我革新的重要舉措更是實現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徑。從治標到治本,從動真到碰硬,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每個黨員都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扮演好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雙重身份,積極開展監督,主動接受監督。
“過也,人皆有之,見之勸也,其幡然而悔,釋然而悟。”加強黨內監督,是作為黨和國家根本制度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及其建設的政治制度所必須堅持的基本政治原則。“監”的實質是判斷,“督”的實質乃制約。進行黨內監督,首先必須對被監督者的功過、是非、正邪作出客觀、公正、明晰的判斷,然后才能對其過、其非、其邪進行制約,使其行為得到矯正。切實有效的黨內監督離不開黨內批評,如果離開正確的而不是歪曲的、認真的而不是敷衍的、公正的而不是偏私的黨內批評,那么無論是自上而下的監督,還是自下而上的監督,或是同級之間的“平行”監督,都只能是不起作用的形式主義,可以說,沒有黨內批評就沒有黨內監督。
強調:“全黨要深刻認識到,黨內監督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斷增強向體內病灶開刀的自覺性,使積極開展監督、主動接受監督成為全黨的自覺行動。”要切實破除“監督就是不識時務”的顧慮,摒棄“接受監督有失尊嚴”的心態,校正“搞好監督全憑個人自覺”的誤區,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不懈把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用好,把紀律挺在前面,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違規違紀行為,發現就抓、露頭就打,而絕不能以權勢大而破規、以問題小而姑息、以違者眾而放任,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黨要管黨首先要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官,“突出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按照黨內監督的八項主要內容,全面監督、專責監督、職能監督、日常監督、民主監督全方位實施,黨代會、全委會、常委會、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全時空跟進,特別是對那些或民主意識差、作風霸道,或能力較強、擬提拔重用,或資格老、面臨退休的“關鍵少數”尤其是“一把手”,更要進行全天侯監督。要把握工作規律,突出對決策權的監督和“八小時以外”社交圈、生活圈、娛樂圈的監督,在“關鍵時刻”盯緊“關鍵少數”,減少決策失誤、防止權力尋租、遏制腐敗發生,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要積極推進黨內監督工作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破除“燈下黑”,讓“監督者首先受監督”,把監督執紀問責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探頭”、“哨兵”、“利劍”作用,不斷提高監督質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前瞻思維,關口前移、主動跟進,使每個黨員都置于監督的“無影燈”下,都學會在“玻璃房”里生活,“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使黨內監督無死角、無盲區。
肩負著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歷史使命的中國共產黨,歷來倡導和重視黨內監督,并把它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中,全體黨員都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參與監督和接受監督,真正落實“一起動手”的要求,完成好這個“共同任務”,全面從嚴治黨才會不斷走向深入,黨內政治生態才會“山清水秀”,我們黨才能經受住“四大考驗”、應對好“四種危險”,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始終成為的堅強領導核心。